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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抽選逾1.1萬名備選國民法官 滿23歲設籍4個月均符資格

國民法官法去年正式上路,凡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國民,皆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台中市政府民政局昨(10)日於逾226萬名符合資格市民中,以電腦隨機抽選出1萬1,250名備選國民法官。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初選中籤率約千分之5,抽選出的初選名冊將利用電子資料傳輸(安全加密)方式提供台中地院運用。

民政局說明,昨日抽選程序由吳局長主持,秉持公正、公開原則,由指定人員操作內政部統一開發系統,隨機抽選1萬1,250人,並在台中地方法院庭長劉柏駿、台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張聖傳及社團法人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紹貴共同見證下,作成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

吳局長指出,國民法官制度透過素人擔任「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共同參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審理,讓司法專業與外界對話,提升司法審判品質及國民對司法的信賴。台中市政府此次配合台中地方法院,造具114年備選國民法官的初選名冊,截至篩選基準日(今年9月2日),台中市設籍人口數計285萬4,256人,經篩選符合年滿23歲且連續居住4個月以上,具備積極資格者計226萬7,291人,並依台中地方法院估算114年度所需備選國民法官人數,「隨機抽選」1萬1,250人。

民政局表示,被抽中的備選國民法官經台中地院審核小組調查篩選,排除不具備國民法官資格或有不能擔任的情形者後,將造具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經列載於複選名冊的民眾,未來將會收到法院郵寄的114年度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讓民眾能為明年度個案抽中的可能性預作心理準備。

民政局提醒,備選國民法官收到通知書一定要好好閱覽,並依時程填寫「備選國民法官自我申告調查表」,可選擇紙本或線上填寫回傳法院,確認自己是否有無法參與審判的情形;如果都沒有申告調查表所列載或自身並無其他難以參與審判的事由,則不用填寫。

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抽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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