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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中秋炮竹規定曝!22-08時不得施放「9大場域也禁止」
【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
中秋節是國人重要節日之一,與親朋好友一同賞月,搭配烤肉、吃月餅、戴柚帽及施放爆竹煙火等可增添樂趣,但兼顧健康及安全,烤肉減少大魚大肉、多搭蔬菜水果;月餅熱量高,減量食用,均為現今潮流。施放爆竹煙火也是一樣,酌量施放樂趣不減。
購買一般爆竹煙火時須注意其本體或最小包裝上是否附加合格認可標示,且未滿12歲之兒童不能購買及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之爆竹煙火,即使施放其他之一般爆竹煙火,仍需有大人陪同,違者亦可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罰。
另依據「高雄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除了公告之年節或特殊節慶當日、婚喪喜慶、宗教民俗活動、選舉活動等,施放一般爆竹煙火須向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申請。中秋節當天雖屬公告之年節可不經申請即可施放,但須注意晚上22時到隔天早上8時仍不能施放有爆炸音或笛音之爆竹煙火,以免影響公共安寧。另加油站、加氣站、醫療、養護機構、各級學校、林班地、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及水源管制區等區域禁止施放。施放時,應依照產品使用說明為之。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呼籲民眾減量施放或以燈光、音效替代,更能創造出不同以往的節慶氣氛,歲月靜好、安全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