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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女子癲癇發作路倒翻滾 警協助送醫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台中報導】昨(14)日下午2時許,台中市警二分局育才派出所接獲報案,三民路上有民眾路倒需緊急救護,立即派遣線上警力前往查處,員警到場時發現路倒民眾為一名女子,已被扶至路邊等待救護,該名女子當下意識清楚,自稱有癲癇病史,因突然身體不適才會路倒,後續由員警協助救護車將該名女子送往醫院治療。
女子癲癇發作路倒翻滾。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開罰,經查該名女子因身體不適,致有道路翻滾違規行為,本案以救護優先,並緊急協助送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因客觀具體事實,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得予以勸導免舉發。
第二分局育才所副所長陳衍宇說明。
第二分局提醒民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任意在道路上躺臥或行為阻礙交通,將面臨罰則。但本案因女子身體不適屬於不可抗力因素,警方優先以救護為主,並以勸導代替舉發。呼籲民眾若身體不適,應盡量避免於交通繁忙路段行走,並請即時求助他人或聯繫醫療單位,以確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