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烏日前竹安置土地分配成果公告 創新行政流程共創雙贏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突破創新進行流程改造,率先提出全國首創「安置街廓土地預配方案」,透過配地行政作業與都市計畫程序雙軌進行方式,提早於今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辦理「台中市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安置土地」分配成果公告,公告地點分別在地政局、大里地政事務所及烏日區公所,待公告程序完成後,將囑託辦理土地登記及土地點交等後續作業,以利安置戶進行後續施工建築。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案」辦理期間因應老樹原地保留及安置街廓增設道路等議題,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因都市計畫變更案涉及跨機關協調且須經中央核定,以往須等都市計畫相關作業程序及流程完備後,才能據以辦理土地分配作業。
吳局長指出,因原有作業流程冗長,地政局突破創新進行流程改造,在都市計畫變更階段同步進行安置街廓預配作業,安置戶得以先行確認選配之安置單元所在位置、面積、臨路條件等,提早進行建築規劃設計。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完成及都市計畫樁位公告確定後,再行核定各土地所有權人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即可辦理後續分配成果公告及地籍整理作業,有效縮短安置戶等待配地時間。
吳局長進一步說明,在都市計畫審議期間,地政局已先行於去年12月21日辦理「台中市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安置土地抽籤暨配地作業」,共計34戶安置戶預先選配安置單元。此外,都市計畫變更案於今年3月份核定發布實施及都市計畫樁位於8月公告期滿後,地政局即加速後續相關行政作業,核定通知安置戶權利價值及差額地價繳納情形,並辦理安置土地分配結果公告。
地政局強調,透過安置街廓土地預配方案措施,不僅提升了行政效能,同時爭取安置戶事先規劃建築時間,期間透過主動溝通、周延設想,以及多元配套的方式,成功保障了安置戶的權益,並縮短了等待配地的時間,待安置土地公告期滿及囑託登記後即能核發權狀,供安置戶申請建築執照使用,政府與民眾共創雙贏,讓幸福台中成為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