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攜手企業因應碳費政策 共創減碳新契機
為因應全球淨零碳排趨勢,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發布「碳費收費辦法」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並公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完成碳費制度三項配套子法,同步公布碳費徵收費率草案,代表我國即將邁入碳定價時代。對此,台中市政府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市府將扮演企業轉型的最佳夥伴,提供輔導措施,協助企業在減碳經濟中取得先機。
經發局長張峯源指出,依據「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111年盤查結果,114年台中市首波徵收碳費對象為年排放溫室氣體達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企業,推估收費對象概有28家公司(38廠),所需繳納碳費約250萬至15億元(台電公司台中發電廠)不等費用,其碳費價格相較國際費率偏高,將衝擊企業財務,加上基本工資、電費等成本同步調升,造成企業營運成本將上升。
張局長說明,台中市為重要製造業基地,許多企業面臨碳費帶來的挑戰。考量碳費開徵將造成中小企業內部碳盤查及第三方驗證相關的資源需求將會越來越迫切,市府已積極推動「企業ESG輔導團輔導計畫」、「台中市陽光A+競賽」、「企業先進智造學院」、「特定工廠產業淨零排放盤點計畫」等計畫及活動,並將於「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發布後,配合相關規範持續協助企業淨零轉型及積極鼓勵用電大戶建置再生能源等方式,降低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減少碳費負擔。
此外,市府將透過爭取中央碳費收入專款經費、介接經濟部輔導資源、辦理專家輔導及系列產業交流會等,深入瞭解業界需求,從而研擬淨零碳排產業規劃策略,將環境永續理念從企業產品擴展至整個供應鏈,成為推動企業永續經營發展的助力。
經發局表示,市府將持續關注企業的需求,並與中央政府及產業公協會密切合作,共同打造一個低碳、永續的台中市。相信透過政府與企業的共同努力,台中市一定能成功輔導企業轉型,並在全球綠色經濟中佔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