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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盯上少年嫩體 趁搭電梯猥褻、口交得逞

【記者爆料網林承瀚/台南報導】一名男子擔任大樓保全,他利用自己的工作機會,搭乘電梯時,違反國中少年意願,強制撫摸生殖器,並利用身體優勢,對其口交性交得逞,法官認定男子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罪成立,判處5年徒刑。

台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蕭姓男子看上一名國中少年的身體,日前趁少年回家進電梯時,跟上前一同進入,趁沒有其他人之際,利用自己的身體優勢,把少年推到監視器死角,強硬摸少年的下體得逞,以此方式猥褻少年10次。

此外,蕭男基於強制性交的犯意,在去年12月16日晚間近11許,見到少年返回社區,立刻在跟上前一同進電梯搭乘,他將電梯按住在23樓,把少年的衣褲拖去,以嘴巴含著少年下體,以此方式對少年口交、強制性交的得逞。

少年事後將此事告知母親,母親才驚覺兒子遭到慘痛經歷,氣得帶少年到鄰近派出所報案,對蕭男提出告訴。面對檢警偵訊,他否認犯行,辯稱是編造故事,但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蕭男的推擠少年的行為。

另外,少年因為情緒問屜就醫檢查,醫師發現少年罹患創傷後壓力症,意力渙散、情緒焦躁、睡眠障礙、情緒失調、學業下滑、社交互動退縮、自我形象認知失調等壓力相關症狀,認定蕭男有踰矩行為,因此對其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蕭男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不顧少年反對,做出惡劣行為,事後又否犯行,造成少年心裡受到嚴重創傷,所為實屬不該。考量蕭男沒有前科,於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而少年不願與蕭男和解,因此判處上述徒刑,可上訴。

台南法院認定男子對少年強志猥褻、強制性交等罪成立。翻j攝google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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