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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持菜刀喊「搶劫」因未揮刀 桃檢不用「強盜罪」起訴
【記者爆料網 謝建成/桃園報導】有多項前科的魏姓男子今年9月涉嫌在桃園市一生活百貨店持菜刀恐嚇取財,逼迫店長交出3000元現金與香菸。桃園地檢署今日(24日)偵結,依恐嚇取財、竊盜罪嫌起訴魏男,並因其累犯身份,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根據桃園地檢署的調查,魏姓男子曾有恐嚇取財、竊盜等多項前科,並在2021年5月才刑滿出獄。未料,今年9月10日下午,魏男經過桃園區慈光街時,發現一輛機車的鑰匙未拔,便將機車偷走,隨後騎車前往永安路的一家生活百貨店。
進入店內後,魏男拿起店內的一把菜刀,前往櫃檯對店長表示:「我要搶劫!」雖然他沒有做出揮刀等激烈行為,但店長擔心事態升級,便迅速交出3000元現金與一包香菸。魏男得手後隨即騎車逃逸。店家在事發後報警,桃園警分局迅速追查,並將魏男逮捕到案。
桃園地檢署今日宣布偵結,檢方指出,雖然魏男當時持菜刀威脅,但其行為並未造成店內其他員工或客人的驚擾,且店長與魏男保持冷靜對話,未喪失意志自由,因此不構成強盜罪,改以恐嚇取財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