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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引雷達站少校站長溜出營區 上尉副站長也跟著跑去餐敘!雙雙被判刑
【記者爆料網 方慕辰/綜合報導】
東引雷達站的站長、副站長,沒請假跟找人代理就跑出營區餐敘,法院依陸海空軍刑法判站長有期徒刑1年1月;副站長拘役30日,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2萬元。
根據判決,黃姓少校、張姓上尉於111年8月11日,分別擔任東引雷達站站長、副站長,少校當天為留守主管,未經正式請假程序,離開東引雷達站觀通東站營區,從事體能活動及前往青葉餐廳。上尉當天也擅離勤務所在地,至青葉餐廳參加餐敘活動,至同日23時30分許始返回。案經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移送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法院認為2人為職業軍人及東引雷達站擔任警戒職務之人,於排定之留守值班時間,未依規定完成正式請假程序或找人代理,亦無正當理由,即擅離部屬、配置地或勤務所在地,並在外逗留,依陸海空軍刑法判黃姓少校有期徒刑1年1月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5萬元;張姓上尉拘役30日,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