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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湖內分局警官酒駕測值0.97mg/L!醫師示警:1以上就有致死風險

▲高雄警官酒駕全過程曝光。(影/民眾提供,若未取得授權請勿翻攝)

【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湖內分局保防組的袁姓警務員在24日晚間前往友人所開的酒吧喝酒後,25日凌晨自行駕車返家途中遭民眾檢舉酒駕,苓雅分局員警先是發現袁男紅燈左轉、違規停在機車停等區上後,在苓雅區建國、和平路口將他攔下並依違規事實進行攔查,員警先以酒精感知器對他進行測得反應後進行酒測,最終測得0.97mg/L,依法送辦。不過醫師就指出,其實吹氣測值0.3mg/L就可能會半昏迷、心跳變慢,超過1就有致死風險。

博田醫院神經內科醫師陳琮華指出,呼氣測值濃度0.02mg/L,會變得多話、漸漸失去控制,0.05mg/L,專注力會下降;0.08mg/L,感知力降低;台灣法定的超標值0.15mg/L可能會吵鬧、肌肉控制不佳;不僅如此,0.2就會出現噁心、嘔吐的症狀,甚至會失憶;0.3mg/L會半昏迷、心跳變慢;0.4則致死率上升。陳琮華強調,只要呼氣酒測值超過1就有致死風險。

本次袁男酒測值被測得0.97mg/L,相當危險,日前馬祖才發生男子酒駕(酒測值0.25mg/L)撞死婦人的意外,身為警官的袁男卻知法犯法,酒測值也嚴重超標,開在路上根本就是一顆不定時炸彈,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就這樣處在危險中。

這次袁男喝酒後無視法規,被自家人攔下送辦,除了面子全無,更葬送了自己的鐵飯碗。湖內分局指出,袁男25日凌晨前往友人於新興區經營之酒吧飲酒後自行駕車離去,行經苓雅區建國一路遭轄區員警攔查,發現身上散發酒味,經實施呼氣酒精測試,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全案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針對該員行政懲處部分,渠平時考核不佳且行為嚴重影響警譽,將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從重研議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考監責任部分,分局長(就任未滿4個月)申誡2次,直屬單位防治組組長記過2次,以儆效尤。

不管是交通部、各縣市政府、警政署、警察局,至今仍持續強調「酒駕零容忍」,但身為執法者的兩線二警官,卻無視法規執意酒後駕車,在地方上引起一陣議論外,恐怕也讓奉公守法的民眾難以接受。

▲查緝畫面。(影/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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