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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龜山18歲男當街猥褻女童 檢方:有反覆實施之處聲請羈押禁見

【記者爆料網 謝建成/桃園報導】桃園市龜山區昨(27日)天上午傳出一名18歲身心障礙男子當街強擄10歲女童,震驚社會,更讓外界重視,警方持拘票緝捕男子,晚間經桃園地檢署複訊,認為男子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說明,檢察官在警方拘提林姓被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22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未遂及同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之加重強制猥褻等罪,罪嫌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之重罪,並有反覆實施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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