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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國道林口段不平靜 男駕車察覺有異才停下轎車燒成火球

假日國道林口段不平道 男駕車察覺有異才停下轎車燒成火球。(畫面來源 民眾提供記者爆料網使用)

【記者爆料網 謝建成/台北報導】國道火燒車,11月2日19時42分左右,國道1號北向43.2公里林口路段,有1部自小客車起火燃燒,國道警方獲報後,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並通知119派消防車,警消迅速抵達現場,封閉外側路肩處理。

假日國道林口段不平道 男駕車察覺有異才停下轎車燒成火球。(圖片翻攝)

經警方調查,為36歲的陳姓男子駕駛小客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43.2公里林口路段,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路肩,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陳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並與車上2名乘客立即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感謝警消趕到將火勢撲滅,現場於20時45分排除,後方車流回堵2公里,通報交控中心於CMS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消防進一步鑑識。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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