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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跟拍李多慧有罪?可先看這則判例

【記者爆料網 吳秉華/桃園報導】之名職棒啦啦隊員李多慧,日前環島遭人跟蹤一路尾隨,事後發現是《壹蘋新聞網》狗仔所為。近日桃園法院也針對一起類似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最後偷拍的民眾遭認定妨害秘密罪成立,判處3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桃園的卓姓男子在今年5月8日清晨7時許,在桃園某路段發現一名女子穿著短裙,展現出曼妙身材,他一時興起將手機攝影功能打開,趁女子上車抬腳、彎腰之際,將裙底風光等私密部位拍下。

女子看到遠處的卓男的作為,立即上前理論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在卓男手機內發現偷拍照片,男子當下才坦承不諱,警方也依現行犯將卓男逮補,檢方訊後依法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卓男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未經被害者同意,作出偷拍的踰矩行為,造成被害女子心裡害怕及留下陰影,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李多慧。(圖/翻攝李多慧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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