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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國小老師性侵22童 法院一審判決出爐
【記者爆料網 林承瀚/南投報導】南投一名國小老師,被指控在民國81年至113年期間,擔任棒球教練、老師期間,對22名為成年少女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總次數多達68次,南投法院今作出一審判決,合計判處13年徒刑。
南投地方法院今日發布新聞稿,被告黃姓男子任職期間,明知這些少女均未成年,大部分孩子仍14歲以下,心態仍未臻成熟,趁上學兩人獨處時間,未徵求同意下,對少女摸胸、摸臀強制猥褻,更有多名更糟遭到強制性交。
事件爆發之後,黃姓教師已遭學校停聘,並被法院羈押中,學校性平行政調查已完成,最重將懲處終身解聘,永不任用。檢警介入調查,認定犯罪事實,對黃男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黃男身為國小老師,本應教育學生養成健全之人格,竟趁被害人等不諳世事之年紀,為逞一己私慾,侵害孩童性自主權,造成幼小心靈受傷,影響人格發展健全,產生終生難以平復的心理傷害
甚至持續侵害部分被害人直到其等國中、高中階段;被告本案犯罪時間橫跨18年餘,被害的人數、次數眾多,考量被告終能坦承全部犯行,已與其中14名被害人達成調解並均賠償完畢,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南投法院認定黃男對少女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罪成立。圖為南投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