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先走的代價?平交道不讓直行車還下車嗆聲 鐵警:最高將重罰9萬並吊扣駕照1年
【記者爆料網 蔡智銘/斗六報導】昨(14)上午8時多,2輛自小客車在行經雲林縣斗六市後庄一處平交道,發生會車糾紛,一輛要左轉的黑色休旅車疑似未讓直行車先行,不但卡住直行車的去路,還把車子停在平交道上,下車找人吵架,過程都被行車紀錄器拍下並向警方發,鐵路警察審閱後認為黑色休旅車違反道交修例第54條第3款,將處以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重罰,還將吊扣駕照一年。
這起平交道行車糾紛發生在昨天上午8 時 6 分許,1輛白色休旅車行經平交道時,對向一輛黑色休旅車剛好也經過平交道,並打方向燈要左轉,白色自小客駕駛以為對方會停讓直行車先行,沒想到休旅車駕駛卻直接開到白色自小客前方停住,堅決不讓,駕駛還在平交道上下車理論,附近保全人員見狀,趕緊上前要求雙方趕快離開平交道,最後白色自小客車駕駛退後,讓黑色休旅車先行,才結束這場平交道上的紛爭。
事後白色自小客車駕駛把行車紀錄器畫面上傳到網路,質疑黑色休旅車駕駛行為太離譜並指出,這名黑車駕駛態度非常惡劣,人家都退讓了,竟然還繼續嗆聲:「下車說啊」,連保全員都受不了,氣得叫他趕快走,這名男子才甘心上車離去,結果不到一分鐘後,列車就抵達,實在很驚險。
黑色休旅車直接在平交道鏟鬼切,卡住白車的去路,還下車嗆聲要對方讓路。翻攝畫面
針對這起發生在平交道上的糾紛,鐵路警察局臺中分局表示,尚未接獲民眾及臺鐵公司相關(通)報案,經分局審閱民眾所提供之行車紀錄影像,黑色自小客車臨時停車於平交道,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4 條第 3 款規定(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之虞;另對向車輛疑有臨時停放車輛於網狀線上,有違反同法第 60 條2 項 3 款規定(處新台幣 900 至 1800 元)之虞。將調閱平交道監視器影像,釐清上述時間點違規車輛車牌,以查詢違規車主身份,並依違規事實摯單舉發。
鐵路警察局也呼籲民眾行經平交道應確實做到停、看、聽,如於平交道附近發生糾紛,應先將車輛駛離
平交道範圍,勿於平交道範圍內停放車輛,以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