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對以、哈領導人的逮捕令引起哪些反響?
(德國之聲中文網)海牙國際刑事法院(ICC)本周四(11月21日)以涉嫌在加沙地帶犯下戰爭罪為由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和以色列前國防部長加蘭特發出國際逮捕令。法院同時針對哈馬斯去年10月7日襲擊以色列的事件,以涉嫌犯下戰爭罪和反人類罪對伊斯蘭恐怖組織哈馬斯領導人穆罕默德·戴夫(Mohammed Deif)發出逮捕令。
以色列
對此,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的辦公室發表聲明稱,”以色列強烈反對國際刑事法院對其采取的荒謬和錯誤的行動”。該辦公室還稱此舉為反猶太主義行為。
以色列總統伊薩克·赫爾佐格(Isaac Herzog)表示,”這一決定選擇站在恐怖主義和邪惡一邊,而不是民主和自由一邊,並且將國際司法系統本身變成了哈馬斯反人類罪行的人肉盾牌。”
以色列外交部長吉迪恩·薩爾(Gideon Saar)表示:”這是國際刑事法院的黑暗時刻”,該法院”已失去所有合法性”。
以色列安全部長伊塔馬爾·本·格維爾(Itamar Ben-Gvir)說,”海牙國際刑事法院再次表明,它是徹頭徹尾的反猶太主義。”
以色列反對派領導人亞伊爾·拉皮德(Yair Lapid)表示,”以色列捍衛生命,反對恐怖組織襲擊、謀殺和強奸我們的公民,這些逮捕令是對恐怖主義的獎勵。”
哈馬斯
哈馬斯發表官方聲明稱,”我們呼籲國際刑事法院擴大對所有犯罪的佔領頭目的問責範圍。”
哈馬斯高級官員巴塞姆·納伊姆(Basem Naim)說:
“這是走向正義、為受害者伸張正義的重要一步,但如果沒有得到所有國家的實際支持,這仍是有限的、精神上的舉措。”
美國
當選總統特朗普的親密盟友、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林賽·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表示:”國際刑事法院是一個危險的笑話。現在是美國參議院采取行動並制裁這個不負責任的機構的時候了。”
歐盟、荷、法、愛爾蘭
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Josep Borrell) 表示,國際刑事法院對內塔尼亞胡、加蘭特和哈馬斯領導人穆罕默德·戴夫的逮捕令具有約束力且不是政治性的,法院的判決應該得到尊重和執行。
荷蘭通訊社ANP援引荷蘭外交部長卡斯帕爾·費爾德坎普(Caspar Veldkamp)的話說,如果需要,荷蘭會准備好對內塔尼亞胡的逮捕令采取行動。
法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法國對逮捕令的反應將”符合國際刑事法院的章程”。
愛爾蘭總理西蒙·哈裡斯(Simon Harris)表示,國際刑事法院對內塔尼亞胡、加蘭特和哈馬斯領導人戴夫發出的逮捕令是重大而嚴肅的一步,愛爾蘭尊重國際刑事法院的作用,”任何有能力協助其開展重要工作的人現在都必須緊急行動。”
中東
約旦外交大臣艾曼·薩法迪(Ayman Safadi)表示,應尊重和執行國際刑事法院的裁決,”巴勒斯坦人應該得到正義”。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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