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媒體
君寶建設、寶涵建設、寶君建設及有謙廣告違反廣告規定,公平會重罰不實住家戶數宣傳
建案住家戶數不實宣傳,公平會重罰違規建商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月12日召開第1726次委員會議,針對君寶建設有限公司、寶涵建設有限公司、寶君建設有限公司及有謙廣告有限公司在銷售「有謙家園」建案時,所刊載之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一事,依法處罰君寶建設有限公司與有謙廣告有限公司,分別處以新臺幣25萬元及15萬元罰鍰,並對寶涵建設有限公司及寶君建設有限公司發出警告。
廣告內容不符,影響消費者判斷
「有謙家園」建案在其網站上宣稱「總戶數:住家427戶」,然而,根據新竹縣政府提供的資料顯示,該建案中有13戶的使用執照核准用途為店舖。若這些店舖被當作住宅使用,將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及《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該廣告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已構成誤導消費者的虛偽廣告,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處罰依據與決議
公平會指出,廣告製作及銷售業務由有謙廣告有限公司負責,且該公司在刊登廣告前已向君寶建設有限公司確認。鑑於該廣告內容對消費者可能產生重大影響,公平會決議對君寶建設有限公司及有謙廣告有限公司分別處罰25萬元與15萬元,並對寶涵建設有限公司及寶君建設有限公司發出警告。
業者應遵守誠信原則,消費者應提高警覺
公平會強調,不動產廣告在消費者的購屋決策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建案的資訊必須與實際核准用途一致,業者應確保所發布的廣告內容真實無誤,避免誤導消費者並造成法律後果。
公平會再次提醒,所有廣告中所刊載的建案資訊,必須符合事實,並依法核准。業者若未依規定發布正確資訊,將面臨法律制裁。此外,消費者在購屋時應提高警覺,詳盡了解建案的相關法律規定,保障自身的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