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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朋友信任!男子深夜猥褻友人 還手機拍照

【賴傳媒  陳政勳/花蓮報導】花蓮地院近日宣判一起妨害性自主案件,劉姓男子趁著熟睡中的男性友人,在不知情狀況下,解開對方褲頭並觸碰其隱私部位,男性友人不滿提告,全案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花蓮法院判決書指出,劉姓被告與被害人原是朋友關係,2021年12月4日凌晨,劉男在對方位於壽豐鄉的住處留宿,因對友人心生好感,竟趁著對方熟睡之際,拿起手機拍攝,並解開對方褲頭,還拉下內褲2公分,甚至隔著褲子觸碰對方隱私部位。

當時友人驚醒,當場逮到劉男的不軌行為,立即報警處理。檢警介入後,劉男坦承犯行,雙方也透過和解程序達成協議,被害人同意給予較輕量刑及緩刑宣告。

花蓮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劉男的行為不尊重對方的身體自主權,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困擾,罪行確實應受譴責。不過,考量劉男犯後態度良好,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並已支付部分賠償金,法官因此判處7個月徒刑,緩刑2年,並要求他在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可上訴。

花蓮法院認定男子猥褻罪成立。出自google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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