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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埔里民眾騎樓停車連吃28張罰單 法院撤銷27件只認定1件成立

【賴傳媒 林承瀚/南投報導】南投埔里一名巫姓男子因小貨車停放在自家騎樓,遭鄰居檢舉,警方在短短一個月內連開28張違規停車罰單。巫男的女兒對此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其中27件裁罰不符合規定,僅維持1件罰單有效。

根據調查,巫男去年9月22日至10月27日期間,因小貨車停放在騎樓及騎樓外的道路上,遭鄰居多次檢舉,警方認定妨礙他人通行,開出28張罰單。其中,27張因車輛停放於騎樓,另1張則因停放在騎樓外門口而裁罰。

巫男的女兒提訴指出,因921地震後,鄰居基於安全考量,已在騎樓處砌牆,阻隔通行,因此該處早已失去人行道功能,應重新檢視裁罰的合法性。

法院經查明,巫男停放貨車的騎樓,確實已被鄰居增建牆面完全封閉,該處無法再提供公眾通行,已不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人行道」的定義,難以構成妨礙公眾通行的違規行為。基於此,法院撤銷27件裁罰,認為原裁處欠缺公平性。

然而,針對巫男將車停放於騎樓外門口的1件罰單,法院認為該處道路狹窄,貨車停放後剩餘通行空間不足以供其他車輛安全通行,已造成妨礙交通,原裁罰無誤,因此維持該罰單成立。

此案結果也引發地方討論,有民眾認為,砌牆封閉騎樓的行為本身是否妥當,也值得進一步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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