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推四委員會 涵蓋法律廣宣跨國數位貨幣領域
由刑事局和民間企業、媒體及公益團體發起的「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理事長許良源,今(10)日邀集理監事開會討論讓民眾有感的打詐作為,宣布成立法律研究、廣宣教育、跨國防詐與金融暨數位貨幣防詐等四個委員會,推動修正刑法,加大詐騙犯罪刑度,收押詐騙車手,讓執法單位更有力量打擊詐騙。
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常務理事為許良源、國策顧問黃金舜、靖天董事長陸醒華、壹電視總經理余朝為、三立電視總經理高明慧;理事包括周刊王社長陳肅瑜、華視新聞台長蔡莞瑩、大同公司董事長王光祥、萬安生命科技董事長吳賜輝、富裔董事長祝文定、金控資安長蘇清偉、台灣大哥大資訊長蔡祈岩、資深媒體人陳高超、力祥藥品公司董事長張有朋、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主任許福生。常務監事為律師宋重和,監事包括遠雄文教公益基金會執行長楊舜欽、中華科大副校長李禮仲、國際警察協會亞洲署主任李宗昌、律師蕭奕弘。
↑圖說: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宣布成立法律研究、廣宣教育、跨國防詐與金融暨數位貨幣防詐等四委員會。(圖片來源: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
針對協會成立四委員會,理事長許良源表示,法律研究委員會將推動檢察官專股專責偵辦電信詐欺案,並敦促法官針對涉及詐欺洗錢之虛擬貨幣,儘速做出扣押裁定,並建議推動修法,涉跨國(電信)詐欺亦能以「財產來源不明罪」論處,還有推動公益律師制度、提高刑責等。
廣宣教育委員會進行防詐宣導,將於全台各鄉鎮舉辦電影放映會,邀請民眾觀賞描述詐騙之電影,轄區分局再配合派員與主播(主持人) 向廣大民眾分享新興詐騙案例、手法以及防制方法,亦邀請被害人現身說法,增強民眾防詐免疫力。並以真實案例拍攝反詐宣傳影片於電視、網路、廣播等各大媒體投放,建立民眾防詐意識。推動被害人檢舉車手發獎金,並培養警界防詐專業人才,警方成立專責單位。
許良源指出,跨國防詐委員會國際打詐交流委員會推動國際交流,與國際警察協會合作,制定能夠應對國際詐騙犯罪的跨國法律協作機制;推動國外各大社群平台廣告投放實名制審核責任。另外,因為虛擬貨幣已成為電信詐欺洗錢主要管道,金融暨數位貨幣防詐委員會建議現金轉虛擬貨幣必須有3~7天《沉澱期》,有利被害人及時追回金損;同時推動新金融詐騙防制與追蹤,由協會與反詐服務公司思偉達接洽,提供幣流分析與追蹤系統及教育訓練給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