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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面臨隱私集體訴訟 法庭審判預計於 8 月開庭
火報記者 陳銳/報導
Google 關於數據隱私的集體訴訟中未能成功撤銷案件,可能面臨今年 8 月審判。該訴訟指控 Google 在用戶選擇「停止跟踪」後,仍然繼續收集手機數據,涉嫌侵犯隱私權。
舊金山聯邦法院首席法官理查德·西博格(Richard Seeborg)於周二裁定,Google 未能提供足夠的理由駁回這起隱私集體訴訟。案件指控 Google 在用戶關閉停止跟踪功能後,仍然繼續收集個人數據,包括瀏覽歷史和應用使用活動。這起訴訟稱,Google 的行為違反了加州法律,特別是禁止未經授權存取電腦數據的條例。
原告認為,Google 的行為侵犯了用戶的隱私權,且公司未能充分披露數據收集方式。更糟糕的是,內部文件顯示,Google 對於其行為可能引發的用戶不滿心知肚明。據法官引用的一段內部通訊,Google 員工曾表達擔憂,認為模糊數據來源的界限可能「令用戶感到震驚」。
然而,Google 辯稱,這些行為屬於「基本記錄保存」,並未對用戶造成實際傷害。Google 還主張,其隱私控制功能已經融入其產品設計,指控旨在誤導公眾對其產品的理解。
陪審團審判計劃於 8 月 18 日開始。如果原告勝訴,這起案件可能迫使 Google 及其他科技巨頭重新設計其隱私政策,並為未來數據隱私訴訟奠定法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