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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時代追求社會公平正義,專訪呂榮海博士談法律人生

民國73年甫實施《勞動基準法》不久,即率先出版通俗性的《勞基法實用》及《她們為什麼不能結婚》等書,深入探究勞工的基本權益;90年代《公平交易法》頒布後,隨後出書發表了相關論述的書籍。這位影響法界深遠的作者,就是知名律師呂榮海博士,不僅曾經協助國父紀念館的女性員工爭取權益,出任首屆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在其數十年的法律生涯中,親眼見證了台灣從農業、工商業,再到科技產業的經濟發展變遷,始終致力於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出生於淡水農家,43年次的呂榮海博士是國內末代的初中聯考生,當時一舉考上台北市初中聯考的第一志願大同初中,從此展開淡水、台北兩地的通學生涯。他回憶說,「早上5點就要出門,先騎半個鐘頭腳踏車到淡水火車站,搭到臺北或雙連車站,再步行或轉公車到學校。」這段日子,一直延續到考上建國中學、台大法律系。

「我的雙親並不識字,也不懂得其他行業,但他們常常提起公平正義的判官(法官)。後來,我考上司法官特考、律師高考,儘管基於個性使然而選擇律師之路,但做為一名律師,依然可以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這不僅是呂榮海當年就讀法律系的初心,也是成為律師多年以來,始終堅持不變的方向與目標。

積極應對社會變遷,用法律服務人群

在大學時代,呂榮海考量到與經濟密切相關的法條,決定專研民法部分,並且在取得律師執照後,攻讀台大法律研究所博士班時,由中央研究院院士王澤鑑教授指導,完成了《勞動法的法源及其適用關係之研究》的博士論文,奠定了勞動法規的專業基礎。他認為,「律師並非只是律師,而是會首當其衝面對社會的重大變遷。至於所謂的變遷,在於社會發展到了新的階段,都會出現新的法案為其作出總結。」

他談到,從前沒有勞基法,直到民國73年8月1日才開始實施,「雖然當時才當律師三年,但我即在半年內寫了一本《勞基法實用》,這就是如何將新法快速應用於社會變遷。」報紙當年特別邀請針對勞基法寫專欄,奠定勞基法專家的知名度,後來更與劉志鵬律師合作著作《她們為什麼不能結婚》,探討女性勞權議題,前後共計寫了5本關於勞基法專書。

「那時候,很多民間企業規定,女性一旦懷孕就需要辭職。國父紀念館的女性員工面臨了同樣的困擾,為此特別提出委託,除了引用憲法男女平等的條文,更透過召開記者會,邀請教育部、國父紀念館的主管單位出席傾聽訴求,公開爭取權益,最終順利廢除該項不合理的規定。」

呂榮海博士的著作涵蓋法律研究、文化研究等內容。(圖/樂聯網編採中心)

 

另一次因應社會變遷的案例,則是民國80年代實施的《公平交易法》,當年呂榮海仍迅速在半年內發表了國內第一本通俗性的公平交易法相關書籍,因而獲得聘用擔任第一屆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雖然需為此暫停律師工作,但也促使《公平交易法》成為重要的專業項目之一。他接著談到,因應政府開放台商赴中國大陸投資,也全力針對當地法律展開研究,「日後協助不少台灣廠商在中國投資時,所要面臨的各種法律問題,這亦是在數十年的律師生涯中,第三度遭遇社會變遷的重要階段。」

從《勞基法》、《公平交易法》再到中國大陸的法律研究,這些種種歷練,使他進而體認到勞資雙方,資本家跟勞動階級兩者之間的利益調和,以及資本主義跟社會主義的流動問題,在偶然的機緣下,以律師的身分曾經擔任民營電力公司董事長。

勞權、版權的守護者,化身跨越海峽的法律人

除了替國父紀念館的女員工爭取權益,呂榮海印象最深,一次非常具有代表性的維護勞權案例,是替八百位遭到銀行減薪的員工討回公道。那是由工會代表委託,成功勝訴爭回高達四千多萬的員工薪資。他笑說,「由於人數眾多,光是要收齊每一位員工簽署的委託書,還得靠工會協助。」

不過,當台灣還處在戒嚴時期,一件被認定為政治性案件的「蓬萊島雜誌案」,被告人員包括前總統陳水扁(任蓬萊島雜誌社長),以及發行人黃天福,總編輯李逸洋等三人,但仍有不少律師出面為其辯護,其中一位就是呂榮海,其他辯護律師為郭吉仁、蘇貞昌、謝長廷、廖學興、周弘憲等。

呂榮海律師也分享了因為研究著作權法出書後,經常受邀去出版社、報社,甚至是中央圖書館演講著作權法議題的經驗,也因此承接許多知名藝人的版權問題。但最引人注目的案件,莫過於兩蔣總統的日記版權。

他說,「兩位老總統的日記的所有權人究竟屬於國家,或私人著作歸屬蔣家人,曾引發不小的爭議。但從個人的研究角度來說,畢竟不是每位總統都一定要寫日記,因此屬於私人的著作權。」當時蔣家決定將日記送至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保存與研究,即是由呂榮海協助擬定與胡佛研究所的合約,並保留了取回的權利,日後亦見證了蔣家取回捐贈中華民國國史館的決定。

此外,由於精通中國大陸的法律,因此在民國90年受行政院委託,與前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以及劉緒倫律師共同研究如何設立海基會(兩岸民間中介團體),協助海基會、海協會順利成立。並在民國94年前國民黨主席連戰首次以黨主席身份拜訪中國時,呂榮海即以訪問團隨行律師的身分參加,確保過程沒有發生任何法律的爭議,這成為他一次難忘的出行經歷。

從鵝湖書院看法律,追求社會和諧共處

幾年前,呂榮海親自訪問了宋代儒家大師朱熹、陸九淵兄弟及呂祖謙駐足的大陸鵝湖書院(寺),這裡曾是理學派朱熹、心學派陸九淵的辯論之地,他從兩位大儒之爭提出的「求同存異」哲學,與個人數十年律師生涯的體會相結合,他感觸良多地說,「我們無論在法庭上竭力的窮理取證,但最終的判決,仍在於法官的自由心證。其實存在很多法律客觀性敵人的外在因素,致使法官難以秉持中庸、獨立、真正正義之道。」於是,呂律師設置台灣鵝湖書院,研究、傳述理、心、事功三元素的哲思,希望世人消除歧見、互相尊重,維護和平。他更努力集合同好,編著《鵝湖民國學案》、《歷史社會環境變遷的省思》、《法律古文今用》、《天理良心》、《宋元學案之呂氏范氏學案》、《法律的客觀性及其敵人》等40多本著作。

呂榮海(右二)探訪大陸鵝湖書院,深刻體會到「求同存異」哲學意涵。(圖/呂榮海提供)

呂榮海的手上曾代理纏訟一、二十年的官司,因此對於國內現行的司法型態,他語重心長說,「台灣主要參考美國、德國等大國的法規制度,但我認為以台灣的人口規模,就像是穿了一件太大的西裝,造成法律愈來愈複雜繁瑣,導致司法成本攀升,司法人員壓力倍增。」

從農家子弟到法律菁英,擁有豐富的經歷、著作等成就,呂榮海博士的人生故事,不僅是一個人的奮鬥史,更是台灣經濟發展、法治改革、歷史環境變遷的縮影。眼看近年來,國人興訟頻率大幅增加,他期望,「應鼓勵社會大眾以調解為目標,減少訴訟,並促進和諧共處、推動改善現今社會的暴戾之風;另一方面,更要從文化層面的提升,才能帶動國家的長久和平、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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