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調整M痘處置流程 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
M痘防疫三步驟。(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調整疑似或確診M痘第1分支病毒株個案處置流程。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醒,自1月21日起,各醫院若有疑似M痘個案需特別留意患者的旅遊史,凡有非洲旅遊史疑似罹患M痘個案,或確診為M痘1分支者,需立即收治住院,如個案拒絕、規避檢查、治療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的情況,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的罰鍰。
衛生局說明,疾管署參考國際指引並依專家會議決議,基於新興M痘第1分支(Clade I)下的「Ib病毒株」在密切接觸的家戶中具相當傳染性,綜整世界衛生組織(WHO)及歐美等先進國家指引,並依據專家會議決議,調整M痘個案處置流程,疑似M痘個案於門、急診就醫時,如具M痘第1分支病毒株感染風險,有非洲國家等M痘第1分支流行地區的旅遊史、與M痘第1分支個案或疑似個案有流行病學關聯等,須就地收治住院。
衛生局提到,收治住院個案待符合結束第1階段自主健康管理標準(至少24小時沒有發燒、48小時沒出現新皮膚病灶、露出部位皮膚病灶都結痂且可完全被遮蓋、口腔黏膜沒有病灶),且病況良好,方可返家進行第2階段自主健康管理。另外,考量M痘患者初期症狀不明顯,疾管署調整接觸者匡列定義,由原自個案「發病日」起,調整為自個案「發病前4天」起至病患所有皮疹均結痂脫落為止,以降低M痘傳播風險。
衛生局補充,國內2022年6月23日將M痘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截至今年1月20日累計確診453例病例(含425例本土及28例境外移入),台中市去年迄今確診9例M痘病例,均為感染第2分枝病毒株個案,目前未有感染M痘第1分支病毒株個案,惟仍須留意境外移入個案造成傳染風險。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隨著農曆春節連假將至,已進入旅遊與聚會的高峰時期,M痘主要透過高風險親密接觸傳播,請避免與不特定人士發生親密行為,如與他人有親密行為時,倘發現對方臉部或軀幹皮膚出現疹子、水泡或膿疱,建議應拒絕發生親密接觸,若親密接觸後出現發燒、畏寒、肌肉酸痛、淋巴腫脹、皮膚出疹(如水泡、膿疱)等疑似M痘症狀,請立即佩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褲前往醫療院所就診,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暴露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早診斷與治療。
衛生局指出,接種M痘疫苗是目前最有效的預防方式,接種第1劑M痘疫苗後14天,對疾病的保護力約為40%至80%;完成第2劑接種後,保護力可達90%。目前台中市共有51家合約醫療院所提供公費M痘疫苗接種服務,建議近1年內曾有高風險性行為、過去曾罹患性病、或性接觸對象符合上述情形者,均屬高風險族群,建議儘速完成2劑M痘疫苗接種,以獲得完整保護力,民眾可至「台中市政府疫苗預約系統」預約接種(https://vaccine.taichung.gov.tw/Vaccine/Menu )或至衛生局網站( 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2345679/post )查詢合約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