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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覆議案「不通過」 民眾黨黃珊珊、林憶君請假缺席
立法院今(11)日召開院會及全院委員會,表決行政院針對新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提的覆議案,最終結果有111位立委領票,60票反對、51票贊成,覆議案不通過,未領票的2名立委黃珊珊、林憶君皆為台灣民眾黨籍,黨團表示二人皆有向黨團和院會請假。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加罷免連署應附身份證影本、若冒名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0萬元以下罰金等規定,並凍結中選會約339萬餘元預算,須提出新的罷免連署格式,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才可動支。
不過在新法生效前,截至2月10日為止,目前已有47案罷免提案送入中選會,其中44案為立委罷免案,31案針對國民黨立委、13案針對民進黨立委,因新版選罷法覆議程序中,尚未生效,皆適用舊法規定。
新版選罷法經行政院提出覆議,今日不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列席說明,經協商僅派民進黨團3席、國民黨團3席、民眾黨團1席發言,上午全院委員會討論完成後,緊接著便於11時30分開始投票。
下午開票結果出爐,共有111位立委領票,其中黃珊珊、林憶君因出國請假,未出席也未領票,結果為60票贊成、51票反對,因此行政院覆議案不通過,將維持立法院原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