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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文資再利用為城市文化注入新活力 黃國榮:齊心共築文化永續之都

台中因深厚的歷史積累與地理位置,保留諸多族群在此發展的痕跡,見證台灣各時期特有的文化,素有「文化城」美譽。副市長黃國榮今(25)日主持市政會議表示,台中擁有60處古蹟及119處歷史建築,市府持續推動文化資產的修復再利用,讓民眾體驗文化資產歷史氛圍之美,自108年起陸續修復如台中州廳、台中刑務所官舍群等,不僅保存歷史溫度,更為城市文化注入新活力。

文化局長陳佳君今日以「不僅修復,進而再生 台中市文化資產的活化與再利用」為題,進行市政會議專案報告

文化局長陳佳君今日以「不僅修復,進而再生 台中市文化資產的活化與再利用」為題,進行市政會議專案報告。陳局長表示,文化資產是城市瑰寶,包括蘊藏歷史、藝術與科學價值的建築、文物或傳統技藝,文化局的任務是讓這些瑰寶代代相傳,積極活化再利用。目前台中共有190處有形文化資產,其中86%已完成修復再利用計畫,並活化再利用中,方向包括機關辦公、風格旅宿、青創產業發展基地、當代設計與實驗性策展展場、銀髮就業等用途。

黃副市長表示,市府自108年起陸續修復如台中州廳、台中刑務所官舍群等,不僅保存歷史溫度,更為城市文化注入新活力

陳局長說明,全市重要文資活化場域,包含海線的牛罵頭遺址文化園區、清水社口楊宅、原梧棲警察官吏派出所及宿舍群;城區的台中州廳及附屬建築群、台中市役所、大屯郡役所、大屯郡守官舍、台灣府儒考棚、日治時期警察宿舍、台中刑務所官舍群、林懋陽故居、宮原武熊宅邸、第四市場和帝國製糖廠台中營業所曁附屬設施;屯區的太平買菸場及烏日警察官吏派出所;山線則有神岡浮圳等,市府也會持續努力展現更多文資新樣貌。

「文資保存及再利用是眾人努力的成果!」陳局長提到,文化局和所屬文化資產處秉持修復專業,致力傳承文資價值並通過創新設計與技術,讓傳統文化以現代形式重生。另也感謝各單位協力維護文化資產,與文化局共同推動文資的保存與活化工作,確保文資保存工作有長遠規劃及持續發展,為未來世代創造更具深度與多樣性的文化環境。更多文資景點介紹及預約,可至台中市文化資產處網頁( 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attractionList?uid=69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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