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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向 Google 徵收新聞法營運費

火報記者 陳銳/報導

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RTC)週三宣布,將向 Google 徵收費用,以回收《線上新聞法》的執行成本。該法規要求科技公司為其平台上顯示的新聞內容付費。

CRTC 指出,其大部分運營資金來自受其監管公司的費用,因此這項收費是合理的。然而,Google 對此表示強烈反對,認為將所有成本強加於單一企業「並不合理」,並批評該規則為「不公平的額外監管負擔」。

4 月 1 日新規上路,Google 面臨額外營運成本。圖:unsplas

《線上新聞法》的立法背景源自新聞媒體對科技巨頭瓜分廣告市場的擔憂,類似的規範在全球各地逐漸成形。根據加拿大政府的標準,只有 Alphabet(Google 母公司)和 Meta(Facebook 及 Instagram 母公司)符合需要向新聞機構支付費用的門檻。

最終,Google 選擇與政府達成協議,每年支付 1 億加元,以保留新聞內容在其搜尋結果中。而 Meta 則選擇退出,直接在加拿大封鎖 Facebook 和 Instagram 平台上的新聞內容,以避免支付相關費用。

這項費用徵收規範將於 4 月 1 日生效,並在經過公眾諮詢後正式確立。由於《線上新聞法》的結構限制,CRTC 只能向適用該法律的數位平台徵收費用,而 Google 便成為主要的對象。 而Google公司對於 CRTC 的決定尚未發表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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