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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幾瓶酒」騎車上路 桃園男酒駕拒測下場慘了

桃園警分局埔子派出所昨(27)日晚間於桃園區中正三街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發現35歲陳姓男子騎車不穩且違規跨越雙黃線行駛,攔查時發現他臉色紅潤且渾身散發酒氣,立即請他出示證件接受盤查並施以酒測,不料陳男藉故拖延讓檢測程序拉長,後來他才表明拒測,員警告知拒測法律效果後,當場開單告發,將裁處罰鍰18萬且吊銷駕照,車輛移置保管並拆卸機車牌照查扣2年。陳男說,中午有喝了幾瓶啤酒,以為已經退酒,不料卻因為交通違規被警察攔檢做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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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騎士涉嫌酒駕拒測被桃園警方開單告罰。圖:讀者提供

桃園分局提到,近日天氣寒冷,民眾進補飲用含酒精飲料或食用含酒精食物機會增加,桃園警分局規劃各項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等重大交通違規,並利用各項活動場合做交通安全宣導,以防制酒駕、行人等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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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局昨晚於轄區內擇定高發事故路口實施封鎖式路攔檢勤務。圖:讀者提供

桃園分局表示,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是提升用路人安全的關鍵,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經常受到高度矚目,一直是警方防制重點項目,桃園分局昨晚於轄區內擇定高發事故路口實施封鎖式路攔檢勤務,並於容易超速路段架設移動式照相機,針對酒駕、超速等重大違規加強取締告發,希望藉由嚴正執法作為,提升防制相關交通事故成效。

桃園分局特別呼籲駕駛人,酒駕相關罰則加重,112年6月30日起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mg/l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查扣2年,車輛必須移置保管。此外,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除了扣牌,車輛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另外嚴重超速也由原本超速60公里,下修為超速40公里,一旦違規嚴重超速,除了罰鍰外,還會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桃園分局指出,降低車速可增加駕駛人的視野範圍、提升反應距離及空間,更可以降低發生事故機率及嚴重性,駕駛車輛務必減速慢行,正所謂:十次車禍九次快,行車速度管理將是防制交通事故的重點執法項目。另外也要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並從源頭輔以「代客駕車」、「指定駕駛」等防範措施,桃警將貫徹「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民眾不應心存僥倖,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秩序。

※桃園電子報提醒您,喝酒不開車,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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