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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駕駛別貪快 嚴重超速40公里吃雙罰單!
112年起車速只要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就屬嚴重超速,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危險駕駛,不僅開罰1萬2千元到3萬6千元、記違規點設3點以及參加道安講習,還會直接吊扣牌照6個月,也就是說民眾會收到罰款跟扣牌兩張罰單,桃園市警局提醒民眾,務必依規定限速行駛,平安出門、安全回家。
根據統計,桃園市113年嚴重超速案件舉發並扣牌的有6,390件,比112年舉發3,638件增加了75.6%,新規定上路後違規大幅增加,顯示有許多民眾不了解新的的處罰規定,而且嚴重超速本來就不會只有罰款,是一定會吊扣車牌,絕對沒有一罪二罰的狀況。
除了嚴重超速標準從超過60公里下修到40公里,持續嚴重超速,而且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經1個路口以上,還可以連續舉發,而且駕駛及車主都會處罰,請民眾遵守道路速限行駛,維護自身安全也保護其他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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