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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門前臨停遭罰2.4萬!駕駛批不合理 警認有誤

基隆一位民眾,在家門口臨停,讓家人下車,事後卻被檢舉達人舉發,"在車道暫停",收到2萬4千元罰單,讓他相當氣憤,認為不合理。經過向警察局申訴,警方重新審理,發現開立的違規事項,確實與事實不符,改開成「妨礙人車通行」,只罰900元。

在自家門口臨停,讓家人下車,人還在車上,居然被檢舉,收到2萬4千元罰單。 這一張兩萬四千元罰單,上面寫著在車道上臨停,讓陳情人很不滿。

住在基隆正義路上的張先生,去年底開著白色轎車、閃著雙黃燈,臨時停車 讓家人下車,沒想到收到罰單,違規事項,「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得在期限內繳交2萬4。

警方重新檢視影像,發現車輛確實只是臨停,決定撤銷2萬4千元罰單,改開違反「妨礙人、車通行」,罰900元。

實際來到正義路,原本道路就很狹展,只能讓一輛車經過,只要臨時停車,就會容易變成像是停在路中央。 議員不滿檢舉達人搞不清楚路況,就胡亂檢舉,導致輕罪重罰,而議員也認為員警開單,應該要更謹慎,不是光憑民眾檢舉的法條就直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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