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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新制 3/24前設戶籍享自住稅率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 20247月實施 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三戶以內房屋者須在324日前設立房屋戶籍 才享1.0%1.2%的自住稅率 否則將依3.2%4.8%的非自住稅率課徵 二項相差最多4

台南市財稅局表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於去年7月實施,很多多屋、空置或未有效利用房屋的稅負,稅率由1.5%~3.6%調升為3.2%~4.8%,加上新訂要設戶籍,因此呼籲如果在2024630日前,已適用自住稅率但尚未辦理戶籍登記者,必須在開徵前40天提出申請(科長)

除差別稅率提高,另外在非自住全國戶數歸戶,為減輕民眾負擔,全國一間自住稅率則降為百分之1(科長)

另外為保障民眾權益,只要在1136月底前符合自住房屋但還沒設戶籍者,財稅局也會寄輔導通知,提醒民眾盡快設戶籍,最慢今年324之前申請,申請方式可以向各分局、跨區櫃台,親自申請或透過網路、稅務入口網站、郵寄都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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