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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路口事故傷亡「防制交通事故大執法」   往常見事故態樣: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停讓、不依規定停讓

為降低路口事故傷亡「防制交通事故大執法」   往常見事故態樣: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停讓、不依規定停讓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陳偉傑/台東報導

依據縣警察局統計2023年死傷交通事故件數達4358件,其中無號誌路口計635件,占總件數14%;而死亡件數則有7件,占總死亡件數47件的15%。經過路口時應「慢、停、看」再行通過,行經路口,看到「閃紅燈」應停車再開,看到「閃黃燈」,應減速慢行。臺東警察分局提醒民眾,經分析本轄各類交通事故的主要肇因,最常發生的往往還是「未注意車前」狀況,請民眾駕駛車輛應保持警覺並注意車前動態。

臺東縣警察局統計,114年1至2月份,縣內已發生8件A1類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較去年同期的5件5人,增加3件3人。為了維護用路人安全、減少交通事故帶來的悲劇,警方自3月3日至3月9日全縣同步展開「防制交通事故大執法」,針對多發事故地點、時段及肇事原因加強執法,全面提升交通安全。

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說明指出,本次執法重點包括行人違規、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停讓、酒後駕車、無照駕駛、轉彎未依規定及未使用安全帶等違規行為。7天內共取締違規案件1122件,其中未依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規最多,達476件。

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長吳昇忠表示,本次交通大執法的目標是導正駕駛人及行人的用路習慣,減少違規行為,避免因僥倖心理導致事故發生。無照駕駛、酒後駕車、不依規定停讓及轉彎等違規行為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對其他用路人構成重大威脅。此外,安全帶猶如生命的最後防線,確實繫上安全帶,才能讓每趟旅程更有保障。

臺東縣警察局也呼籲,遵守交通規則是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的根本之道。未來,將持續依據事故熱點與轄區特性,規劃精準執法勤務,並透過多元化宣導方式,持續守護縣民的行車安全,讓大家都能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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