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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議會第20屆第13次臨時會第2日   通過主計處「113年度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編竣案」、財經處2件與建設處1件預算墊付案

台東縣議會第20屆第13次臨時會第2日   通過主計處「113年度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編竣案」、財經處2件與建設處1件預算墊付案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楊翰/台東報導

台東縣議會第20屆第13次臨時會114年3月18日由議員章正輝主持,通過主計處「113年度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編竣案」、財經處2件與建設處1件預算墊付案,19日將再續審其他局處提案。

張國洲議員表示,財劃法如正式通過後,可能改變中央財政分配,若按原預算規模,台東縣預算可能增加100多億,現階段對未來財政規模影響仍有不確定性,縣府需持續關注法案動向,確保爭取資源最大化,,並需評估新的預算規模,合理規劃財政支出,提高資源運用效率。另需建立因應中央補助變動的財政策略,確保縣府財政穩定發展。

台東縣議會/提供

林參天議員表示,財政資源應該投入在民眾有感的施政上,而非無效支出,例如花東基金用於出國考察經費,質疑是否真正帶來效益。針對台東土地政策,政府強迫民眾退縮私有財產,卻未提出有效解決方案。提議容積率移轉來補償被徵收的土地,但政府不作為。對於特定區域(如丁字路口)土地規劃不當,導致發展受阻。新建房屋的許可程序繁瑣,質疑未有真正改革。政府施政應公開透明,避免資源分配不公。幸福國宅本應提供給弱勢族群,而不應淪為特定人私用,應讓真正有需求的民眾受益。

另外,台東16鄉鎮與離島基礎建設,特別是交通與安全設施,亦質疑是否真正改善並提升觀光吸引力。縣府進行公共建設需有具體成效,而非空談改革。另,校護與醫護人員薪資與待遇不足,導致專業人員流失,縣府應制定特別法來留住台東的醫護人才,確保醫療量能提升。而富源山上地區長期無自來水,生活極為不便。建議可與卑南鄉郭鄉長研議抽取卑南大溪的水使用,並儘速與自來水公司、水利署協調撥款與技術支持,積極推動改善。

林參天也強調,請縣府應全面普查台東大樓管理狀況,確保合法運作。並要求各大樓召開住戶大會,確立合法主委與會計制度。期望透過縣府監督,確保管理基金運用透明,避免財務爭議。並請重視推動花東快速道路建設需求,積極爭取中央資源,縮小區域發展落差。呼籲中央應從民生需求出發,而非單純考量經濟效益。另,縣府應重視原住民基本權利與價值,在未來都市計畫開發案中保障原住民的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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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美珠議員表示,針對特定地區(如五線、成功鎮、八仙洞)自來水改善計畫目前進度落後,請縣府進一步評估工程造價與加壓站需求,協助輔導公所、里長、村長加速調查願意接水的住戶,確保計畫順利推動。建議擇期召開會議研商,讓民眾了解計畫細節與申請方式。

張全馨嵐議員表示,許多偏鄉部落仍使用簡易自來水系統,而非標準自來水,且由當地管理委員會負責,但部分營運狀況不佳。建議縣府透過教育與培訓,輔導部落參考如初來部落成功的管理模式,並持續與自來水公司合作,讓管理單位財務穩定,提升整體供水品質。另,東3線道路年久未修,但因中央預算未確定,導致全面重鋪進度延遲。建議縣府積極規劃分段修繕計畫,持續向中央提報,爭取完整道路改善經費,並在短期內優先修補嚴重路段,確保基本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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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治維議員表示,許多民眾與商家對當前經濟狀況不滿,收入與觀光帶來的收益有限。財經處需思考如何推出具經濟力的產品,確保地方產業收益提升。過去幾年縣府推動繁榮家園計畫(創業利息補貼),但申請人數逐漸減少,需檢討是否因門檻設置不符合現今商業或農業需求。觀光不能只是短期活動,而應有長期穩定的發展策略,縣府需結合各單位,推動能真正帶動人潮並提升當地收益的政策。

黃治維也提及,豐樂產業園區現有道路狹窄,部分車輛佔用道路,影響交通順暢。請縣府與經濟部協商,是否可在鄰近區域尋找適合的土地設立規停車場。而開封橋重建後,人行步道遭移除,影響行人通行安全,當地居民已陳情要求恢復,據悉縣府目前已規劃增設樓梯改善,請盡速按計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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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維國議員表示,媒體資料顯示,原統籌分配款每年62億,財劃法上路後可增至196億,增加134億。而且因中央與地方事權調整,可能影響中央計畫型補助款減少。縣長在接受媒體訪問時,針對可能新增的134億款項,僅提到用於校舍建設與地震復原,建議主計處應依據財劃法原則,指導縣府各單位有計畫性地分配資源,避免不當使用。另,民眾與業者普遍不了解台電提供的時間電價合約及優惠措施。建議縣府協助推廣,讓不同產業(如民宿、農民、餐飲業)找到適合的合約方案,透過簽約,可減少尖峰用電,降低電費負擔。

簡議員提及位於正氣路與博愛路交叉口之廢棄宿舍土地,過去屬於農田水利會,現已歸屬縣府管理,但此高價房地產卻長期閒置未有效利用,建議財經處應積極規劃,仿效東女宿舍群改造模式,引進民間經營,如承租給飯店業者創造收益,滿足民眾對縣府資產活化的期待。另,縣府曾填土整理南京大排,改善環境衛生,但未完成正式法律程序。建議建設處加速與農田水利署協商解決此問題,確保機關間土地交換使用能符合法規。此外仁愛國小通學步道計畫進度應加快,確保學生安全通行;另四維路周邊停車需求大於人行道需求,建議同時規劃學校周邊停車位,確保交通便利。而豐田排水溝旁巷道照明不足,影響夜間行車與居民安全,建議由縣府與市公所協調照明維護責任,儘速決定工程執行方式。

王姷力議員表示,財劃法歸財政部管轄,主計處主要負責資源運用與預算編列。法案實施後,未來中央可能減少對地方政府的計畫補助。縣府應妥善管控新資源,確保合理分配,希望新預算能增加對離島地區的挹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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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昌華議員表示,早期蘭嶼居民主要依靠山泉水,但目前由於人口老化,部分居民無法再自行取水,需爭取鋪設自來水系統。請持續向中央爭取經費,並進一步調查住戶數,擴大補助範圍,確保蘭嶼無自來水地區獲得供水設備。

潘貴蘭議員表示,鹿野瑞豐地區部分住戶仍使用山泉水,缺乏自來水管線,而山泉水存在污染風險(如農業廢棄物、糞便)且災害時易斷水,影響居民生活與安全,請財經處研究並協助瑞豐地區住戶接通自來水。另,台東本次申請自來水供應計畫,受益戶數僅518戶,遠少於屏東的7,500戶。建議應積極向中央爭取更多自來水補助,即使成本較高,仍應改善居民的用水狀況,希望之後能擴大受益戶數,以縮小與其他縣市間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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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議員表示,台坂檢查哨地區、安朔部落仍未接通自來水,問題已討論多年,仍未解決。請縣府與公所協商,加速核發水電相關證明及申請流程,並針對預算需求進行評估,協助籌措經費,確保自來水計畫能於今年內推動。另,大竹高溪全長約10公里,但水利署對部分河段不建議設置護岸,但若地方有需求,仍可陸續評估辦理。建議舉辦地方座談會與現場勘查,邀請村長與居民共同討論優先施工區域,確認工程可行性。而安朔國小排水溝加蓋計畫已完成一部分,但後半段仍有約80公尺未施工,希望可向中央爭取相關經費支持,盡速完成。

鄭崗山議員表示,卑南鄉部分地區長期無自來水,代表多次反映問題,仍未獲得改善。請縣府需加速行動,避免居民繼續長期無水可用。期望在本次審議案中,納入卑南鄉部落的自來水建設計畫。另,仁愛國小人行道改善計畫原預算700萬,內政部長視察後擴增至5,000多萬,計畫範圍擴及整個學校周邊道路與人行道,由台東市公所執行,但是其他道路改善經費相對較少(16 件工程大多為1,000至2,000萬)。建議縣府應邀請中央官員至偏鄉視察,關注如卑南鄉、山區農路等基礎建設需求,提升獲得補助機會。

陳宏宗議員表示,縣府應加強向中央爭取花東快速道路建設經費,持續推動計畫,避免因經濟效益考量而擱置,並透過地方座談與民意反映,促使中央重視台東交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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