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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安部:向境外兜售情報的前工程師被判死刑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國安部微信公眾號3月19日在其微信公眾號發文稱,中國國家安全機關近期破獲一起某科研單位工作人員私自拷貝、復制、並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出賣大量國家秘密的間諜案件。此人“因犯間諜罪、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依法判處死刑”。

文中稱,“劉某”原系涉密單位某科研院所助理工程師,“自認為遭受不公平待遇沒有得到重用和提拔,對單位懷恨在心,選擇離職。離職前,他私自拷貝、留存了經手的大量涉密資料”。離職後,劉某進入某投資機構工作,“瘋狂炒股”,“投資高風險金融產品”,“終至投資失敗、債台高築”。之後,他“主動投靠”某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對方以極低的費用騙取了其手中的涉密資料後,就中斷了聯系”。劉某“不久又再度攜帶涉密資料出境兜售”,“半年時間裡,他秘密輾轉多個國家,嚴重洩露了我國家秘密”。該文最後說,“劉某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聯絡情況被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發現並詳細掌握,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劉某實施抓捕。通過對劉某審查,其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最終,劉某因犯間諜罪、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中國國安部沒有透露曾雇傭劉某的科研院的名稱,也沒有公布劉某全名以及是否已被執行死刑。中國將死刑統計列為國家機密。

北京當局加強國安宣傳力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0條和第113條的規定,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從事間諜活動,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2014年11月1日,中國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2015年7月,中國又頒布並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近年來,北京當局加大警告力度。通常行事隱秘的國安部2023年7月在社交媒體微信上建了賬號,旨在“開展全民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增強全民反間諜意識”。該公眾號頻繁發貼對各種國安風險發出警告,比如警告學生,提防那些可能會把他們變成間諜的“美女”和“帥哥”。國安部微信公眾號還不時披露偵破涉密單位工作人員及其他個人“投靠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洩密案。例如,去年6月,中國國家安全部稱破獲一起英國秘密情報局(MI6)策反中國某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王某某、周某夫婦的重大間諜案件。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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