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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2天退伍!桃園男持滅火器砸死人 下場出爐

桃園市一名25歲李姓男子前(2023)年7月只剩2天就要退伍之際,與友人前往釣蝦場唱歌聚會時,和不認識的20歲徐姓男子發生口角糾紛,李男衝動之下竟持滅火器朝徐男頭部攻擊,導致對方傷重不治。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依現役軍人犯殺人罪判處李男13年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李男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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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衝動之下持滅火器朝徐男頭部攻擊,導致對方傷重不治。示意圖:翻攝自freepik

據悉,李男前年7月4日退伍,卻在退伍前2天、7月2日凌晨2時許鑄下大錯。當時李男與友人在平鎮區某釣蝦場包廂內聚會,酒後與徐男爆發口角衝突,並以滅火器重砸徐男左後腦勺,導致對方頭部重創、顱內出血、多處骨折,送醫搶救後仍不治身亡。李男於當天中午主動攜帶書面自白向警方自首,並聲稱自己發現徐男頭部大量出血後,曾嘗試以衛生紙按壓止血、進行急救,懇求法院從輕量刑。

該案經桃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考量李男符合自首的減刑條件,並且坦承犯行。然而,由於被害者家屬未接受和解並請求重判,最終依現役軍人犯殺人罪判處李男13年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則認為,李男以滅火器猛烈擊打被害人頭部,導致對方死亡並給家屬帶來無法彌補的傷痛,雖然李男犯後坦承犯罪,但未能與家屬達成和解,且未獲得家屬原諒,因此維持原判。之後李男提出上訴,最高認定上訴並無正當理由,最終駁回,全案定讞,李男確認須服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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