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引發全民怒火 網提案虐童致死者判無期徒刑、死刑
台北市一對劉姓保母姊妹於2023年12月涉嫌聯手虐死年僅1歲的男童「剴剴」,遭檢方以凌虐兒童致死等罪起訴,該案手段兇殘,引發社會強烈憤怒與譴責,更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要求政府加重對於虐童者的刑罰,虐童致死者應判無期徒刑、死刑,有大批網友參與附議,不少藝人、網紅也出面聲援,一度造成平台當機。昨(19)日剴剴案第四度開庭,更有許多民眾在台北地方法院外集結高喊「唯一死刑」。
據悉,剴剴身世坎坷,生父、生母都不在身邊,原先由祖母照顧,因家庭經濟狀況無力撫養,兒福聯盟接獲祖母表達出養意願後,由社工協助安置剴剴,於等待收養期間,暫由劉姓保母姊妹照顧。然而,劉姓保母姊妹卻涉嫌對剴剴拔指甲、拔牙、燒生殖器、餵食廚餘等,手段相當殘忍,剴剴於2023年12月24日因呼吸困難送醫搶救不治,因他身上有多處受虐傷痕,劉姓保母姊妹的惡行才逐漸被曝光,兩人因此被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該案北院昨日召開準備庭,預計4月22日由國民法官參審,5月13日宣判。
根據《刑法》第286條,虐待未滿18歲兒童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虐童且意圖營利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若凌虐兒童致死,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虐童且意圖營利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凌虐未滿7歲之人,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1/2。
剴剴案引爆全民怒火,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提案,「虐童致殘者,加重刑責至無期徒刑;虐童致死者,判處無期徒刑、死刑。任何虐童性侵案件,皆不得假釋。」提案者指出,有鑑於台灣虐童事件仍居高不下,足以列為不文明國家,應加強兒童的保護以保障國家未來發展,保護兒童身心安全及發展,提議增加虐童者刑責。《刑法》271條,增設虐童致死者,應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死刑;此外,針對《刑法》286條,對於未滿1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發育者,提議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有許多名人在社群平台號召參與附議,截至今(20)日已有超過12萬人附議支持。
對此,法務部表示,針對凌虐幼童罪,去年已完成修法並加重刑責。然而,面對民眾的強烈訴求,法務部強調,將尊重各界意見並審慎研議是否進一步修法。
民進黨籍不分區立委林月琴昨日到庭旁聽,也表達了對剴剴案的看法。她指出,社會對於剴剴案的憤怒情緒持續高漲,許多人呼籲透過加重刑責來達到嚇阻效果。但她認為,是否加重刑責能有效解決問題仍需討論,並且應邀集行政部門、公民團體共同協商。
林月琴並強調,目前《刑法》第286條對於「凌虐」致傷致死的定義不明確,導致成案機會偏低。她將持續了解司法實務界對「凌虐」定義的看法,作為修法或改善兒童保護措施的重要依據。
此外,由於剴剴是由兒福聯盟社工轉介給劉姓保母姊妹照顧,究竟現行兒童出養、收養的制度及審核機制是否完善,也是大眾相當關心的重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