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中國加強反制外國制裁措施 頒布新實施規定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正式公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該規定進一步細化了2021年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明確了反制外國制裁的具體措施,包括限制外籍個人和組織在華從事教育、科技、法律服務、經貿等活動,並規定了資產凍結、入境限制及其他反制措施的執行細則,自3月23日發布起正式生效。最新規定旨在強化中國對外國制裁的反制措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並進一步明確具體執行方式。

根據新規,中國政府可以對涉及對華制裁的外國個人、組織及其相關實體采取一系列反制措施。這些措施包括禁止入境、撤銷簽證、凍結在華資產,以及限制相關人員和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商業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定特別列出了外國個人和組織可能被限制進入的領域,其中涵蓋教育、科技、法律服務、環保、經貿、文化、旅游、衛生和體育等多個行業。此外,中國政府還可采取更廣泛的反制手段,如限制進出口活動、禁止向相關實體提供數據及個人信息,甚至處以罰款。

近年來,中國與西方主要經濟體之間的貿易和投資摩擦持續升級。美國總統特朗普自今年2月以來已對中國商品加征20%額外關稅,並計劃在4月初進一步提高關稅。作為回應,中國實施了一系列反制措施,包括對外資企業展開調查、限制稀土出口等。新頒布的《實施規定》被視為中國政府在法律框架下強化反制工具,以應對外國制裁並保護本國利益。

根據規定,國務院相關部門將負責協調各項反制措施的執行,並定期評估其效果。此外,受反制影響的個人或組織可向中國政府申請暫停、變更或取消相關措施,但必須提供充分的事實依據和理由。

此舉顯示中國在國際貿易和外交關系中采取更為強硬的立場,並利用法律手段回應西方國家對華制裁。新規的實施預計將對中外經貿合作及跨國企業在華運營產生可觀的影響。

(綜合報道)

DW中文有Instagram!歡迎搜尋dw.chinese,看更多深入淺出的圖文與影音報道。

© 2025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

作者: 德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