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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罷免查水表案」民政處長交保! 檢方抗告成功、高分院撤銷發回更裁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劉曉光、楊翰/花蓮報導
花蓮罷免案爆涉違法查對個資,引發「查水表」爭議,檢調於25日搜索花蓮縣政府、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處,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明良臻。花蓮地方法院羈押庭裁定50萬元交保,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檢方提出抗告。
25日當晚民政處長明良臻等7人依違反選罷法、個資法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複訊,6人獲交保;26日明良臻以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花蓮高院今(27)裁定發回地院重裁。
25日晚間獲交保的6人包括王姓、蔡姓、辛姓、陳姓等4名公務員,分別以新台幣2萬元到3萬元交保,及鍾姓戶政事務所主任20萬元、吳俊毅30萬元交保。
明良臻因有滅證、串證之虞被聲押禁見,法官昨(26日)中午裁定50萬元交保,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經花檢提起抗告,花蓮高分院今(27日)天下午裁定撤銷具保,發回花蓮地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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