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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區逾萬坪土地遭亂倒有害廢棄物 桃檢起訴3人

檢警日前破獲桃園市大溪區瑞德街巷底遭人傾倒大量有害事業廢棄物,嚴重危害環境及國人健康。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邱郁淳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桃園市大溪警分局偵辦,發現掩埋、堆置廢棄物土地面積遍及4萬8170.4平方公尺、約1萬4571.55坪,掩埋廢棄物體積高達18萬2184.287立方公尺,並查獲3名被告。近日檢方偵結此案,依廢棄物清理法、區域計畫法、刑法竊佔罪將被告起訴,且考量被告態度惡劣,檢方建請法院處4年10月至1年2月不等之有期徒刑,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23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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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被告等人掩埋、堆置廢棄物土地面積遍及4萬8170.4平方公尺、約1萬4571.55坪,掩埋廢棄物體積高達18萬2184.287立方公尺。圖:桃檢提供

桃檢表示,有民眾檢舉大溪區瑞德街巷底遭人傾倒廢棄物,警方前往查訪後發現堆置鉅量廢棄物,隨即通報桃檢指揮偵辦,因現場堆置廢棄物數量龐大有危害山坡下居民之危險,邱郁淳隨即指揮司法警察機關,並聯繫桃園市環保局、大溪地政事務所、大溪區公所等行政單位,結合司法及行政資源積極蒐證調查發現,陳姓被告知道該處地處偏僻,地主及其他民眾鮮少行經該處,認為有機可乘,先向不知情之地主承租大溪區半屏段部分土地,且未經鄰近土地地主同意,私自架設圍籬、電動鐵門長期占用鄰近土地,自111年11月間起至去(113)年5月21日止,將該土地充作廢棄物處理、堆置場所,並指示李姓、張姓被告等人載運鐵板、瀝青、廢棄車輛及其他種類之廢棄物至該處棄置、掩埋,甚至載運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每桶50加侖的有機廢溶液共40桶、散裝20公升鐵桶數個及1公升至該處棄置,任由該廢液滲入土地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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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被告等人任由廢液滲入土地內。圖:桃檢提供

桃檢提到,檢警調查發現,該案掩埋、堆置廢棄物土地面積遍及4萬8170.4平方公尺、約1萬4571.55坪,掩埋廢棄物體積高達18萬2184.287立方公尺,嚴重危害環境及國人健康。檢警於去年5月22日在該土地查獲載運廢棄物之張姓被告,同年6月3日、4日由邱郁淳帶同專案團隊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現場進行搜索及調派機具開挖土地,最終查獲陳姓被告等3人犯行,阻止他們繼續為牟私利破壞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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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檢察官邱郁淳帶同專案團隊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現場進行搜索及調派機具開挖土地。圖:桃檢提供

桃檢表示,檢察官認被告3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之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貯存、處理廢棄物、區域計畫法第22條之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恢復土地原狀及刑法第320條第2項之竊佔等罪嫌,於近日偵結起訴,並審酌陳姓被告先以鋪路、種植園藝為由承租大溪區半屏段部分土地,復私自架設圍籬、電動鐵門長期占用鄰近土地作為廢棄物掩埋、堆置場所,將周遭環境視作「免費產品」任意取用糟蹋,造成環境嚴重汙染,且飾詞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求處陳姓被告等人4年10月至1年2月不等之有期徒刑,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23億餘元,以資儆懲。

桃檢強調,台灣為我們共同生活的土地,環境保護不僅攸關永續發展,更直接影響你我健康。桃檢呼籲,廢棄物應依相關法令清除、處理,民眾若有發現不法情事請檢舉通報相關機關,檢方將持續與執法單位通力合作加強查緝環境犯罪,守護健康美好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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