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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前妻另結新歡 桃園男數度買兇要「置她於死地」

桃園市一名35歲王姓男子離婚後懷疑廖姓前妻另與黃姓男子交往,去(113)年涉及數度買兇,教唆他人傷害前妻,甚至持球棒重擊廖女頭部並搶奪現金。檢方日前依殺人未遂、強盜等罪嫌,起訴王男等6人,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該案另有1名涉案少年被移送少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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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警方查扣作案用頭套。圖:讀者提供

據悉,王男與廖女曾有8年的婚姻,於去年6月離婚後,王男懷疑廖女另結新歡,萌生報復念頭。去年9月19日晚間,王男以50萬元代價,教唆24歲王姓男子及22歲程姓男子,在中壢區中豐北路開車衝撞騎機車的廖女,導致她臉部骨折、四肢擦挫傷及鼻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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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警方查扣作案用球棒。圖:讀者提供

後續王男又與廖女、黃男發生口角,王男再指使30歲羅姓共犯於去年11月5日開車衝撞黃男車輛,隔天晚間再花10萬買兇,教唆18歲李姓男子、18歲熊姓男子、17歲黃姓少年等人闖入廖女經營的通訊行,持棍棒連續猛擊其頭部,並搶走店內17萬元現金。廖女以手護住頭部,才保住一命。

中壢警分局表示,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成立專案小組,報請桃檢檢察官指揮偵辦,於案發6小時內拘提李男。經警方突破心防後,查出整起案件為王男買兇所引起,隔天陸續將涉案的王男及共犯24歲王男、程男、羅男、熊男、黃姓少年拘提到案。警方查扣作案用球棒、頭套及手機等證物,並查出熊男負責銷贓、少年負責接應犯嫌逃逸。全案依殺人未遂、加重強盜、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移送桃檢與少年法院偵辦。

檢方偵辦後依殺人未遂、強盜等罪嫌起訴王男等6人,檢方並認定王男手段兇殘,意圖致前妻於死地,犯後還多次飾詞狡辯、規避責任,請求法院對其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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