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中建交50年:從雙贏到對華「伙伴、競爭者、對手」三重定義

(德國之聲中文網)1975年5月6日,歐盟前身歐洲經濟共同體副主席索姆斯(Christopher Soames)訪華期間同中國時任外交部長喬冠華舉行會談,雙方就建立外交關系達成共識。會談後,中國總理周恩來抱病會晤了索姆斯。
索姆斯是英國前首相丘吉爾的女婿,幾天後他回到布魯塞爾召開記者會,介紹此次談判的成果。嘴裡叼著一支粗雪茄,索姆斯輕松地說道:“他們邀請我們的時候,我們還不清楚他們只是想了解情況,還是打算開誠布公地探討問題。我與中國外交部長進行了一次長談,隨後他提出建議,中國政府希望向歐洲共同體派駐一位大使。”
此後的50年裡,歐中關系跌宕起伏,而1975年5月6日歐中雙方舉行會見並握手的日子作為歐中建交的日期被載入史冊。
當年的歐洲經濟共同體只有九個成員國,包括英國,對中國的興趣集中在經濟領域,事實上直到今天,外交和國防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仍由各個成員國自行負責,而歐中關系涉及的歐盟權限仍然集中在貿易、關稅、產品安全以及對科技公司監管等領域,也不包括文化事務。
索姆斯當年在布魯塞爾用調侃的語調點破了中歐關系的核心,“你以為他們是愛上了我美麗的藍眼睛?他們是在為他們產品尋找市場,而我們也在為我們的產品尋找商機”。
一個雙贏的局面變了
從中歐雙方的經濟發展來看,對“雙贏”問題的回答無疑是肯定的。50年過去後,歐盟如今擁有27個成員國,中國則躍升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雙方的貿易額如今已達到8000億美元,幾乎與歐盟和美國的貿易規模持平。以上海港口為例,去年一年,有大約5100萬個集裝箱在這裡裝卸。
歐盟駐華商會的博爾赫特(Markus Borchert)表示,“歐盟和中國之間的關系為雙方創造了巨大的價值。歐洲企業在中國做了很多大生意,就業機會由此批量誕生。歐洲和德國本土都因為對華出口而受益良多。”
起初階段,中國從與歐洲的合作中學到很多知識,特別是在技術方面。一位在科技行業工作的唐姓人士對德國記者說,這樣的合作非常有益,“對我來說,德國是一個技術先進的國家。中國人信奉‘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幾十年前,中國主要是吸收歐洲技術,合作是單向的,但現在已經更多地轉向了互相學習,這比以前更好。”
如今,中國工程師靠拍照模仿德國汽車的時代早已一去不復返。中國當下的制造能力正對歐洲的關鍵產業構成威脅——無論是太陽能、汽車還是制藥行業。
根據“中國制造2025”戰略,中國不僅希望成為全球的制造中心,更致力於推動自身的創新能力。中國的企業競爭力不斷增強,在部分行業甚至已成為技術領跑者,市場競爭愈發激烈。
相比之下,歐洲企業近年來卻面臨越來越多的挑戰,焦慮情緒迅速蔓延。根據歐盟商會的調查,歐洲企業對中國市場的信心跌至歷史低點。歐盟商會去年5月發表的一項問卷顯示,512名受訪成員企業中,44%對業務前景持悲觀態度,這一比例超過以往。2024年上半年,外商在華直接投資額同比下降29.1%。
與此同時,中國本身的經濟也面臨諸多難題,持續的房地產危機和消費疲軟,使得在中國本地的銷售變得困難。為了緩解國內壓力,中國日益依賴外貿,並將其產能過剩輸出到全球,這也讓歐洲本土的企業感到日益不安。
歐洲對中國“伙伴、競爭者和對手”的三重定義
智庫歐洲對外關系委員會(ECFR)亞洲項目負責人奧特爾(Janka Oertel)表示,“歐委會對此表態明確並采取了相應措施。在與中方的高層互動中,歐盟一再強調,中國的經濟政策方式不可避免地會導致歐洲去工業化、經濟困境及財富流失。中國的做法是讓自己逐漸脫離對世界的依賴,而讓世界,尤其是歐洲,對中國越來越依賴。其目標是讓歐洲始終依賴中國市場。”
歐盟對中國的態度也變得更為強硬。中國如今不僅被視為合作伙伴和競爭者,還被正式定義為“制度性對手”。這一定義令中方十分不滿。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歐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龍靜表示,給中國的“伙伴、競爭者和對手”的三重定義使雙邊的順利合作變得困難,她用交通燈打比方說,如果一個交通燈同時開亮紅、黃、綠燈,你是前行還是停下?“從中國的角度來看,我們認為這種三重定位——即同時是伙伴、競爭者和對手——會阻礙雙方順暢的合作。因為如果一方將另一方視為敵人,又怎麼可能實現坦誠、順暢的合作呢?”
商界人士對以上定義也持懷疑態度。德國海外商會(AHK)駐華代表布特克(Maximilian Butek)認為,合作伙伴不應被稱為“對手”。他建議,企業應專注於日益激烈的競爭,提升自身的競爭能力,“中國是我們的合作伙伴,同時中國當然也是我們的競爭者。對此我們應該展開對話。競爭,是我們可以應對的,我們可以通過提升自身的競爭力來應對競爭。“ 他還認為,歐洲不能總是受制於中美體系,而要發展自身的體系。“我們有足夠的工程師,也有足夠的企業家精神。關鍵在於,我們要認真傾聽企業的需求,並在歐盟內創造實現它們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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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D, 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