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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順一路酒駕闖紅燈肇事致死 警方現場逮補駕駛送辦
記者郭瑞騰/高雄報導
鼓山分局於本(12)日0時許接獲報案,稱大順一路與龍德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經了解,現場為洪姓男子(59歲)駕駛自小客車沿大順一路東西向東行駛時闖紅燈,與南向北直行之蔡吳姓女子(67歲)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發生碰撞,造成蔡吳女當場無呼吸心跳,經警消人員緊急送醫搶救仍不治。另事故亦波及輕軌設施造成損毀。經檢測,洪男呼氣酒測值達1.2mg/L,警方當場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逮補洪男,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鼓山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嚴重危害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切勿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等違規,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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