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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雅倫質疑濫用第二預備金 桃園主計處:皆符合規定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陳雅倫今(14)日在議會質詢中嚴正指出,截至今(114)年4月底,市府第二預備金已動支多筆支出,卻有多項用途中、長期可預見、應列入年度預算者,質疑市府「預算編列失當」、「濫用應急性資源」,違反《預算法》對第二預備金之使用原則,嚴重破壞財政紀律。對此,主計處長林世杰答詢,都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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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員陳雅倫質疑市府「預算編列失當」、「濫用應急性資源」。圖:議會直播

陳雅倫指出,第二預備金俗稱救命錢,惟桃園市府卻將下列項目動支預備金,包括橫山書法公園暨書法藝術館履約爭議調解費2349萬、2025富岡鐵道藝術生活節預算600萬、周至柔文物基礎展覽設計400萬、航空城博物館陳列機保養經費290萬、勞工教育大樓工程調解費用119萬、孕產婦全方位守護服務計畫1900萬

陳雅倫批評,「許多活動或政策方向都具有高度可預測性,早應編列在年度預算中」市府將第二預備金當作「預算漏洞補洞工具」,不但削弱議會的預算審查機制,也使得真正突發的緊急狀況未來無錢可用。尤其文化局接連動支三筆預備金,還包含2025年的活動支出,「請問2025年辦的活動,難道是今年才臨時想到嗎?若是如此規劃,這樣的治理品質恐怕也令人憂心。」

陳雅倫強調,第二預備金的動支必須嚴格把關,避免預算制度遭濫用,讓財政紀律形同虛設。

根據《預算法》第70條,各機關有以下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包含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因此,市府就各機關提出動用第二預備金理由審核,符合規定即能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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