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透明?TikTok或面臨歐盟巨額罰金
(德國之聲中文網)歐委會初步調查認為,TikTok因廣告不透明違反了歐盟的《數字服務法案》(DSA)。調查認為,來自中國的該社交媒體沒有在平台上提供必要的有關廣告內容的信息,因此可能面臨巨額罰款。
布魯塞爾指出,歐盟《數字服務法案》規定,社交媒體平台有義務公開一份所謂“廣告存儲庫”(advertisement repository)。這對研究者以及公民社會來說有決定性的意義,以識別欺騙性廣告、來自敵對國家的信息戰以及虛假廣告等。
歐委會表示,TikTok沒有公開有關廣告內容、所針對用戶以及誰支付了廣告費用的信息。此外,該平台的“廣告存儲器”無法讓公眾基於這些信息進行全面的搜索,因此,該工具的使用功能受限。
歐委會負責科技安全的官員維爾庫恩(Henna Virkkunen)表示:“網絡廣告的透明度——誰支付費用、誰是目標受眾——對於確保公共利益而言至關重要。無論是捍衛我們民主選舉的正直性、保護公共健康還是保護消費者免受垃圾廣告侵擾,公民們都有權知道他們所看到的信息背後是誰。我們的初步調查認為,TikTok在其廣告存儲器的核心領域中,不符合《數據保護法案》,從而無法對其廣告、目標受眾體系所帶來的風險進行全面的審視。”
罰金最高為年營收的6%
歐委會表示,已將初步調查結果通知這家社媒企業。TikTok的所有者字節跳動公司位於中國。
歐委會表示,相關調查於去年2月啟動。調查中包括對於企業內部文件的分析、對TikTok工具的測試以及與該領域專家的對話等。
如今,TikTok有機會對歐委會的調查材料進行審核,並作出書面回應。如果歐委會的初步調查結果最終得到證實,TikTok有可能面臨最高佔其全球年營業額6%的罰金。
TikTok回應
TikTok表示,正在核查歐委會的調查結果,並繼續致力於履行《數字服務法案》的義務。
該公司在一份聲明中稱:“在支持監管目標、並繼續改善我們廣告透明度工具的同時,我們對於歐委會部分詮釋不予認同,並指出,相關指導方針是初步調查結果,而非明確的公共指導方針。”
另一項調查
去年12月,歐委會還對TikTok發起另一項調查,是與羅馬尼亞總統選舉第一回合有關。布魯塞爾指責該平台,沒有將當時親俄的極右翼候選人傑奧爾傑斯庫(Calin Georgescu)的內容標記為政治廣告。一家羅馬尼亞法院裁決,因俄羅斯涉嫌干預選舉以及存在資金違規,選舉無效。
(德新社、美聯社、歐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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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