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興達電廠爭議看台灣能源轉型的行政黑箱與信任危機
民眾黨立院黨團與國民黨高雄市議員考察興達電廠 圖/民眾黨
南部最大聲/記者 吳有料 報導
隨著核三廠除役、台灣邁向「非核家園」,高雄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無照啟用」的風波再度燃起社會對能源政策與行政透明的質疑。台電與高雄市政府一再強調「依法依規」、僅在備轉容量低於8%才啟用,但民眾黨立委與國民黨市議員實地考察後,卻揭露一紙高雄市環保局駁回台電操作許可展延的公文,瞬間讓「合法說」破功。此事不僅暴露出能源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制度模糊地帶,更凸顯官民之間日益惡化的信任赤字。
一、台電的說詞:環評承諾大於行政許可?
台電強調,興達3、4號機組自願轉為備用,僅於備轉容量低於8%才啟用,並承諾年運轉不超過720小時。然而,備用啟動的依據竟然是環評書中的「自願承諾」,這種做法模糊了行政管制與自律之間的界線,亦讓人質疑台電是否試圖以環評繞過操作與燃料許可的實體法律審查。
對於一個仍在服役、非正式除役的燃煤機組而言,行政上應依《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管理辦法》取得合法操作資格,環評承諾只是前期開發規範,不等於放行證照。若允許以「自我承諾」代替法定程序,未來其他污染源是否也可援引類似邏輯逃避監管?
圖/台電公司
二、高雄市政府的矛盾角色:監督者還是配合者?
高雄市政府口頭上反對台電啟用舊機組,強調已駁回其操作許可申請,但實際行為卻給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印象。環保局雖多次表態「無操作許可不得發電」,卻未見對台電進行實質性處分或停工命令,反而在媒體與市議會上成為台電的說明延伸。
更令人詫異的是,當民眾黨立委要求出示許可狀態時,市府官員才坦承台電早在5月23日已被正式駁回延展申請。這種被動揭露資訊、事後補說明的行政態度,極易引發市民對市府「雙重標準」的疑慮,也讓陳其邁市長「減煤承諾」形同空言。
環保局於備用機組啟用時進廠監督查核情形 圖/高雄市環保局
三、在野黨揭弊有功,但政治化操作須謹慎
民眾黨與國民黨此次聯合赴電廠考察,掌握具體證據(駁回公文)質疑執政方確實有所斬獲,打破台電「合法啟用」的話術。但也不乏政治操作的成分,例如過度放大個別啟用事件,忽略備轉系統的彈性調度邏輯;或將能源議題簡化為「政府說謊」、「偷偷開機組」,忽略備用制度本就包含緊急調度的必要性。
對於台灣未來仍處於能源轉型與電力穩定雙重壓力的現況,政黨監督理當回到制度面與程序面批判,而非陷入民粹式的「你說謊、我揭弊」輪迴。
圖/民眾黨
四、制度混沌是關鍵:法令與執行落差待釐清
此次事件核心不在於興達機組有無緊急供電需求,也不全然是市府或台電誰說謊,而在於備用機組的運作條件與許可法規存在明顯落差。當環評承諾、行政許可與電力調度邏輯各自為政,制度未整合、責任未清楚、資訊不透明,自然讓民眾懷疑「是不是有人在偷偷來」。
目前台灣的備轉容量、空污管制與能源調度應有一套公開、明確、跨部門協調的「啟動標準作業程序(SOP)」,將何時能啟用、由誰核准、需何種許可一一清楚揭示,而非由國營企業自我解釋「沒有違法」。
【結語】不只是電廠開不開,更是治理怎麼做
台灣能源轉型路徑走得艱難,但法治不能跟著轉彎。興達電廠事件揭示的不只是電力供應的彈性與風險,更是一個行政系統是否能對社會公開、對法規一致、對錯誤承擔責任的體制挑戰。對此,台電與地方政府都不能再以「自願承諾」或「依法調度」搪塞,而應正視程序合法性與資訊透明化的根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