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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持偽造護照入境泰國被逮 曾因運毒被判10年6個月

一名43歲黃姓男子涉嫌從泰國運毒,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判刑10年6個月,去(113)年6月1日持偽造護照自柬埔寨搭機,企圖闖關入境台國,我國刑事局接獲泰國移民局通報,函請泰國移民局陳報泰國法院將黃男羈押。黃男後續因持用偽造護照在泰國服刑,今年5月服刑期滿,今(12)日下午由刑事局駐泰國警察聯絡官偕同法務部調查局駐泰國法務聯絡官,共同押解黃男返台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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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駐泰國警察聯絡官偕同法務部調查局駐泰國法務聯絡官,共同押解黃男返台歸案。圖:讀者提供

刑事局表示,駐泰國聯絡組去年6月1日接獲泰國移民局通報,有旅客持用疑似我國偽造護照,企圖自柬埔寨搭機闖關入境泰國。駐泰組隨即通報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經清查、比對資料後發現旅客真實身分為我國籍黃姓毒品要犯,109至110年間自泰國寄送夾藏約3公斤愷他命之郵包至台灣。為防止黃男交保,駐泰組迅速彙整黃嫌涉案事證,函請泰國移民局陳報泰國法院據此資料羈押黃男。

刑事局進一步提及,駐泰組接續與駐泰代表處領務組共同檢視黃男持用之偽、變造護照,確認該護照是使用他人護照正本置換偽造之基本資料,黃男此次闖關入境泰國目的為領取申辦之菁英簽證,所幸台泰警方密切合作,成功攔下黃男並識破為我國毒品通緝犯。有鑑於黃男因重大運輸毒品案件,經法院三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定讞,此次又涉偷渡出境違反國家安全法,刑警局便函請台北地方檢察署對黃男發布通緝。

刑事局表示,黃男因持用偽造護照犯行在泰國服刑,至今年5月服刑期滿,經與泰國警方溝通後,今日下午由刑事警察局駐泰國警察聯絡官偕同法務部調查局駐泰國法務聯絡官,共同押解黃男回台歸案。

刑事局強調,台泰雙方在該案中展現出高度執法默契與跨境合作能量,透過此次國際合作緝逃,對於企圖逃避我國司法追訴並潛逃至其他國家的重要外逃通緝犯,執行緝捕與遣返,展現我國警方強力執法及打擊罪犯之決心,未來將持續深化雙邊警政合作關係,打擊跨國毒品犯罪,確保兩國社會治安與人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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