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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車悶燒冒煙 市長魏嘉彥呼籲勿亂丟電器 違者最高罰6千

垃圾車悶燒冒煙 市長魏嘉彥呼籲勿亂丟電器 違者最高罰6千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花蓮報導

花蓮市公所清潔隊19日夜間於例行垃圾收運勤務途中,垃圾車在壓縮垃圾時,車內突然冒出濃煙並發出悶燒氣味,情況十分危急。清潔隊員第一時間立即將垃圾倒出,並迅速使用滅火器進行初步處置。消防局自強分隊隨後趕抵現場協助,所幸火勢於短時間內獲得控制,未造成人員受傷或設備損毀。

經現場清理與檢查,疑似起煙悶燒原因為有民眾將含有鋰電池的廢棄電器混入一般垃圾中,經垃圾車壓縮產生熱源導致悶燒。鋰電池具有極高的危險性,遇到擠壓或刺穿極易釋放高熱,引發燃燒。

花蓮市長魏嘉彥對於清潔隊同仁冷靜且迅速的處理能力表示高度肯定,也感謝消防人員即時支援。他強調,垃圾分類非但關乎環境保護,更是人身安全的保障。市長同時呼籲市民切勿將電池、電器等危險物品與一般垃圾混裝,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現場目擊的民眾對於清潔隊處置迅速、冷靜應對的專業表現給予高度讚賞,紛紛表示感謝他們在高風險工作中的堅守與努力。

市公所提醒,含鋰電池的產品如行動電源、無線耳機、小家電等,應交由資源回收車或至社區回收點妥善回收,切勿混入一般垃圾,共同守護清潔隊員的職安與市民的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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