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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數位發展部!臉書違反打詐專法 數發部重罰1500萬別平台可以Meta做不到?

支持數位發展部!臉書違反打詐專法 數發部重罰1500萬別平台可以Meta做不到?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社論報導

Meta旗下Facebook(臉書)
因平台廣告管理系統缺失,違反打詐專法數位發展部認定違規情節重大,罰一千五百萬元,並要求卅日內改進這是重要的一步!期待後續積極的作為!畢竟,即便1500萬,和平台業者高額的廣告費是不匹配的,只有業者正視到這個問題對社會的衝擊對自己品牌商譽的影響會願意積極參與阻詐工作才有可能真正解決問題,為什麼其他平台做得到,Meta做不到?

數位發展部今(2)日表示,Meta公司旗下社群平台Facebook因廣告管理系統存在重大缺失,導致詐騙廣告持續在平台上流竄,違反《打擊詐騙行動法》(簡稱打詐專法)相關規定。數發部認定其違規情節重大,依法裁罰新台幣1,500萬元,並責令Meta須於30日內完成改善。

數位部指出,Facebook平台上屢次出現仿冒名人、政府機關、合法企業名義的詐騙廣告,儘管相關單位多次通知平台處理,Meta公司仍未建立有效的審查與攔阻機制。此次違規行為已對民眾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顯示其廣告系統管理明顯失職。

依據《打詐專法》規定,數位服務提供者若未善盡平台廣告審核與查證義務,情節重大者得處以新臺幣5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此次裁罰為該法上路以來對國際平台最嚴重的一次處分,具高度示警意義。

數位部強調,打詐工作需公私協力,期盼Meta儘速提出具體改進方案,落實平台責任,否則未來若屢犯,將依法加重處分,甚至採取技術限制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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