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天秤已傾斜? 「民主法治」面臨挑戰
(鄒志中特稿) 在自詡為「民主法治」的台灣社會,近期兩起幾乎同時發生的網路威脅言論事件,其司法處理速度與力度卻呈現出令人費解的懸殊差異。這不僅是個別案件的巧合,更如一道刺眼的探照燈,直射台灣司法體系可能存在的深層問題與潛在偏頗,引發各界對台灣司法公正性前所未有的深度質疑。
一邊是針對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公然在網路上揚言要將其「斬首示眾」,儘管受害者已報案並強調逾越言論自由界線,案件至今仍處於調查階段,進展相對非常的緩慢。另一邊,則是一名網友張貼偵辦京華城案檢察官照片並加工寫下「命債命還」,結果在短短不到24小時內,當事人便迅速遭到「羈押禁見」。如此天壤之別的效率與手段,令人不禁要嚴肅追問:台灣的司法天秤,是否已然失去了應有的平衡?
這兩起案件的對比,遠非單純的刑事個案處理分歧,而是台灣司法體系在面對不同身分、不同政治脈絡案件時,可能顯露的處理標準不一問題。當司法行動的速度與強度似乎與受威脅者的地位或案件的政治敏感度掛鉤時,我們不得不正視一個核心問題:在台灣法律面前,真正的正義與平等該如何體現?
今年七月初,台灣社會幾乎同時關注到這兩起性質相似、均涉及網路威脅的案件,然而台灣司法體系的反應速度卻形成強烈反差,令人瞠目結舌。
首案主角是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有網友在公開社團發布威脅性貼文,揚言對其「斬首示眾」,並標記了「台中覺醒大罷罷到底」等不勘的字眼,針對性與恐嚇意圖明顯。江啟臣本人公開表示,此類言論已跨越言論自由的紅線,涉嫌恐嚇罪、誹謗罪及公職人員選罷法,並隨即向警方報案尋求法律介入。然而,截至目前,此案的後續處理進度並未展現出與其身分或威脅嚴重性相稱的緊迫感,目前仍停留在遙遙無期的偵辦程序中。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命債命還」案的處理速度。此案起因於「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姓工程師製作並發布偵辦京華城案相關檢察官及法官照片資訊,林姓女子見狀後,將圖片加工血跡特效並轉發,附上「命債命還」字句。令人震驚的是,從這則貼文出現到林女被查獲、移送、偵訊、聲押,直至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整個過程在驚人的24小時內極速完成。北檢對此案展現出的雷霆萬鈞之勢,堪稱台灣司法史上罕見的「效率奇蹟」。
同樣是網路上的威脅性言論,為何一個案件得以迅速動用強制力、限制人身自由,而另一個案件的處理卻顯得不溫不火?這種處理速度與力度的巨大落差,是源於受威脅對象身分的差異?威脅內容本身的法律性質區別?抑或是其他更深層、不為人知的原因?這些問題,正深刻地挑戰著公眾對台灣司法「平等對待」的信念。
從法律角度審視,「斬首示眾」與「命債命還」兩組詞彙確實在表達方式和具體性上存在差異,但这種差異是否足以合理化司法處理上的巨大落差,則是核心的爭議所在。
「斬首示眾」帶有明確的暴力行為指向,將極端暴力(斬首)與公開羞辱(示眾)相結合,其字面意義直接構成對特定個人生命安全的嚴重威脅,在刑法上具備高度構成恐嚇罪的潛力。
「命債命還」則源於傳統復仇觀念,表達一種因果報應、以命償命的意願。單看詞語可能較為抽象,但當它與涉及特定案件司法人員的照片、資訊結合,並輔以血跡特效,其威脅指向性與具體化的恐嚇意圖便顯著提升。北檢在聲押時,便明確指控林女涉犯「煽惑他人犯罪」、「恐嚇」及「非法利用個資」…等罪名,並認定其行為使司法人員產生恐懼,有干預司法之虞。
然而,即使承認兩者在法律評價上可能存在細微差異,這種差異是否足以解釋至目前為止,江啟臣案仍未見強制處分、另一個則在24小時內便立即遭「羈押禁見」的處理落差?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下,處理網路「威脅言論」的標準是否應當因為受威脅者是立法機關首長還是司法機關成員而有顯著不同?這種不成比例的反應,恰恰是引發「雙重標準」質疑的根源。
「命債命還」案中,台灣檢警調展現的超凡辦案效率令人印象深刻。從網絡貼文被通報,到鎖定嫌疑人、執行搜索、連夜偵訊、火速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聲押、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每個環節都以罕見的速度推進。北檢對外強調,此舉是為維護司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尊嚴與安全,還表明對任何不法威脅都將「依法嚴辦」。
這種「不容非法暴力威脅」的堅決態度和「快速嚴辦」的行動,與江啟臣案目前所呈現出的緩慢處理步調形成鮮明的對比。儘管江啟臣案同樣涉及對公職人員的嚴重威脅,其處理速度卻未能達到「命債命還」案的等級。到底是什麼因素主導了司法資源的優先配置與辦案的緊急程度?是案件性質的根本不同,還是有其他隱藏因素在作用?
分析這兩起案件,不得不觸及其背後可能存在的政治因素陰影。江啟臣案發生之際,他正因副院長身分面臨罷免聲浪,威脅貼文更直接與相關政治運動掛鉤,政治色彩濃厚。在當前高度對立的政治氛圍下,司法體系在處理涉及不同黨派政治人物的案件時,能否完全避免外界對其公正性的質疑,則是一個嚴峻挑戰。
「命債命還」案則直接涉及正在偵辦京華城案的司法人員。京華城案因牽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而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台灣檢察體系對內部成員遭受威脅展現的零容忍態度,從保護辦案人員的角度可以理解,但其反應之激烈與迅速,是否超出了處理類似案件的常態範疇,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以及是否可能被解讀為帶有「公報私仇」或「自我保護」的傾向?成為外界關注和質疑的焦點。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對比自己過去遭受網路仇恨言論與此案的處理的差異,發出「濫用權力」、「公報私仇」的指控,儘管言論具政治立場,但也反映了民眾對台灣司法公正性與一致性的深切擔憂。
這兩起案件的處理差異,實際上是台灣司法體系在複雜政治環境下如何保持獨立性、如何平衡政治壓力與社會期待的縮影。「司法獨立」是法治社會的基石,但在高度政治化的社會中,司法行動往往被放在政治顯微鏡下檢視,任何處理方式的差異都可能被解讀為政治介入的證據。
這兩起案件同時也再度引發關於台灣網路言論自由界限的討論。在數位時代,網路是表達意見的重要平台,但也淪為仇恨、威脅言論的溫床。如何劃定言論自由與違法界線,是全球民主社會的挑戰。江啟臣案強調其網路威脅已逾越界線,此論點無庸置疑。台灣言論自由非絕對,對個人生命安全構成直接威脅的言論,顯然不應受到保障。
然而,問題的關鍵在於,這個界線應由誰製定?以什麼為標準?以及用什麼效率和強度來執行?北檢在「命債命還」案中強調此網路威脅行為嚴重干預司法審判之虞,論點雖然有據,但也引發疑問:對司法人員的威脅是否在法律評價或司法處理優先順序上,高於對其他公職人員或一般民眾的威脅?此種區別對待的邏輯,是否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兩案處理方式的巨大落差在台灣社會上引發兩極反應。支持快速嚴辦「命債命還」案者認為,維護台灣司法權威不容威脅,迅速行動有助嚇阻。批評者則直指這是台灣司法雙重標準的鐵證,質疑為何非司法人員受威脅時,未能享有同等速度的保護。這種分歧不僅加劇台灣社會的撕裂,更可能導致「寒蟬效應」,讓民眾對台灣司法監督或批評產生畏懼,損害台灣民主的監督功能。
媒體在此事件中的報導方式亦值得反思。對「命債命還」案,媒體多以「火速」、「雷霆」…等詞彙突顯其效率,可能無意間強化了公眾對雙重標準的印象。媒體作為監督者,應力求客觀公正,避免因政治或情感因素影響報導平衡,尤其在敏感的司法議題上。
從法律適用角度,兩案凸顯台灣司法體系在類似案件處理上可能存在的一致性問題。同樣構成恐嚇罪的可能性,為何「偵辦速度」與「聲押標準」差異如此之巨大?檢方在「命債命還」案中立即認定多項罪名並積極聲押,其法律依據與判斷標準,是否會以同樣嚴謹和積極的標準適用於其他案件,尤其是不涉及司法人員的政治人物威脅案?這種不一致,正是動搖台灣司法公信力的關鍵。
「斬首示眾」與「命債命還」兩案的鮮明對比,為台灣司法改革提供了沉重的個案研究素材。它們揭示了體系在面對敏感案件時可能暴露的問題:標準不一、效率選擇性、潛在的政治考量或自我保護傾向。
台灣司法體系迫切需要建立更為透明、一致且可預期的法律適用標準。不論受害者身分高低、政治立場如何,威脅言論的構成要件、偵辦流程、強制處分(如羈押)的裁量標準,都應有明確的原則與依據,避免因案而異、因人而異。
同時,台灣司法體系必須加強獨立性,抵禦內外部壓力,確保司法人員僅憑法律和事實辦案。這既需要制度保障,更仰賴司法人員的專業操守與道德勇氣。台灣社會也應建立理性成熟的司法監督文化,基於事實與法理進行批評,而非情緒發洩。
「斬首示眾」與「命債命還」,兩句同樣令人不安的網絡文字,卻在台灣司法體系中經歷了如此迴異的命運。這不僅僅是兩個孤立的案件,更是對台灣法治成熟度的嚴峻考驗。它提醒我們,台灣的「司法效率」固然重要,但絕不能凌駕於「司法公正」之上;維護台灣司法的權威應當是普遍性的,而非針對特定對象的「特權」;司法獨立的意義,在於不偏不倚地適用法律,而非因應受威脅者的身分調整反應速度與強度。
台灣網路仇恨言論已成為一股不可忽視的暗流,正深刻威脅著台灣社會的團結與穩定。它不僅加劇既有的分裂、侵蝕賴以為繼的民主對話空間,更持續削弱社會成員間的寶貴信任。這種現象在心理、政治及制度層面帶來的深遠且惡化之後果,不容台灣社會各界掉以輕心。
台灣的政治生態原已因兩岸關係及藍綠陣營劃分而存在顯著分歧。網路仇恨言論趁勢而入,藉由情緒化、標籤化的攻擊,將使用者推入狹隘的「同溫層」或「回音室」。在這些封閉環境中,群體內部認同被無限強化,同時對異己的敵意也被急劇放大。這種現象導致台灣民眾更不願接觸或理解不同觀點,而社群媒體平台的演算法更推波助瀾,傾向優先呈現煽動性或極端內容,進一步壓縮理性討論空間,尤其讓立場居中的選民卻步於公共論辯。
當網路仇恨言論成為常態,台灣公共政策的討論便容易被情緒淹沒,理性辯論的空間隨之萎縮。更令人憂慮的是,若公眾人物或政黨為凝聚支持而訴諸仇恨動員,無異於助長「以分裂遂行治理」的危險趨勢。此舉不僅使公共議題嚴重失焦,偏離對政策實質的探討,導致決策品質下降,更嚴重衝擊台灣民主制衡機制與民眾對國家制度的信任。同時,當法律及行政部門試圖處理仇恨言論及恐嚇行為時,往往面臨「管制言論自由」的複雜兩難,執法難度倍增。
仇恨言論的矛頭不只指向政治異己,更經常鎖定特定群體,包括司法、媒體、移工、原住民以及性少數…等。這種針對性的攻擊,無形中削弱了台灣社會賴以為繼的跨族群與跨領域互信基礎。值得警惕的是,近七成台灣民眾已表示曾接觸過網路仇恨言論,並普遍認為這些言論對社會秩序與人權尊嚴構成了直接威脅。當仇恨言論與假訊息相互勾結、擴散,更會加劇社會成員間的相互不信任、恐懼與排斥感。
網路上的仇恨言論並非僅止於虛擬空間,它已屢次升級為實質威脅,包括恐嚇、煽動私刑式動員乃至非法公開個資,對司法人員與執法者構成直接挑戰。若未能有效遏止網路仇恨言論,這種現象恐將逐步瓦解台灣民眾對法治的信心,引發對司法公正性的普遍懷疑。歷史教訓更一再顯示,網路仇恨若未獲控制,極易引發實體暴力甚至仇恨犯罪。
長期曝露於網路仇恨言論的環境,對個人及整體社會心理造成嚴重創傷。首當其衝的攻擊對象,易產生焦慮、恐懼乃至創傷後壓力症狀。而擔任特定職務者,如記者、司法人員及其家人,更面臨上升的人身安全威脅,嚴重影響其工作效率與心理健康。更廣泛而言,仇恨氛圍導致許多公民因擔心成為箭靶而選擇自我審查,進而壓抑了自由表達意見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削弱公民社會的活力。
綜觀而言,網路仇恨言論對台灣社會帶來的衝擊是全面且深刻的。它不僅撕裂社會連結、窒礙民主進程、瓦解相互信任,更對個人安全與心理健康構成威脅。面對這日益嚴峻的挑戰,社會各界必須正視其根源與危害,共同尋求有效的應對策略,以維護台灣得之不易的民主基石與社會韌性。這是一場關於捍衛理性、包容與互信的公民行動,需要你我的共同投入。
總之,真正的「司法正義」,其核心不在於處理某類案件時展現的罕見效率,而在於其普遍性、一致性與無差別性。法律面前,不應有特殊公民,更不應有特殊受害者。當司法天秤能夠真正恆定平衡,不因外力而傾斜時,台灣引以自豪的「民主法治」方能贏得公眾的長久信任與尊重。這兩起案件是一堂昂貴的法治課,教導我們司法改革不只是體制調整,更是精神的再造;不只是程序的完善,更是對平等與公正原則的堅守。只有當全社會都為建立一個真正普世、公正、不帶偏見的司法體系而共同努力時,台灣才能稱得上是真正名副其實的「民主法治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