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聞
黃暐瀚談罷免:每一次都是台灣民主的里程碑
726大罷免投票進入倒數,政治評論節目《暐瀚觀點》昨晚深入剖析罷免制度的意義與爭議。主持人黃暐瀚強調,罷免權源自《中華民國憲法》第17條,屬於國父孫中山三民主義精神下的「直接民權」,與選舉、創制、複決並列,是公民監督公職人員的重要工具。
針對網路上流傳「罷免沒完沒了、浪費公帑」的質疑,黃暐瀚指出,罷免門檻明確,必須達到提議1%、連署10%、同意票超過25%且多於不同意票才能成立,「不是隨便登高一呼就能罷掉立委」。他舉例,新竹、苗栗、彰化等地也曾發起罷免但未能成案,證明罷免並非濫用無限制。
至於有人批評少數罷免多數,黃暐瀚則反駁,罷免是反映最新民意的直接行使,若一年後支持度流失,公職人員應自我檢討;若反對票多於贊成票,罷免自然失敗,仍是「多數決定」。他也提到,罷免所需的行政開銷屬民主必要成本,若因花錢就否定罷免,等同反對台灣的直接民權。
黃暐瀚最後強調,無論罷免成功或失敗,都提醒公職人員須對選民負責,並將成為台灣民主發展的另一個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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