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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房地合一稅成本當心挨罰 國稅局示警:不實申報最高可處3倍罰鍰

虛報房地合一稅成本當心挨罰 國稅局示警:不實申報最高可處3倍罰鍰 M傳媒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日發出提醒,民眾出售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產時,申報房地合一稅必須如實填報成本費用,切勿以不實資料虛列支出。國稅局強調,虛報成本費用不僅會被補稅,還可能面臨高額罰鍰甚至刑事責任,納稅人不可不慎。

 

申報規範:成本費用認列有據

 

根據現行規定,自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產,若有交易行為都必須申報房地合一稅。所得額計算方式是以成交價減去原始取得成本,以及因取得、改良、修繕與移轉支付的必要費用後的餘額。

 

國稅局說明,常見可扣除的費用包括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交易相關稅費,以及房屋可供使用前所支付的增置、改良與修繕費用。這些費用都必須提供具體事證,例如統一發票、合約書或付款證明等,才能核實認列扣除。

 

稽查重點:國稅局加強查核

 

國稅局近年加強房地合一稅的查核力度,特別關注成本費用的真實性。稽核人員會透過跨機關通報系統,比對納稅人申報的資料與相關金流紀錄,一旦發現異常就會進一步查核。

 

常見的虛報手法包括:虛增修繕費用、偽造仲介服務合約、重複申報同一筆支出等。國稅局提醒,這些不實申報行為一旦被查獲,除了要補繳稅款外,還可能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的罰鍰;如有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最高可處3倍罰鍰。

 

專家建議:完整保存單據憑證

 

稅務專家建議,納稅人在進行房地交易時,應該完整保存所有相關單據和憑證,包括購屋合約、裝修發票、仲介服務合約等,至少保留7年以備查核。同時在申報前最好先諮詢專業人士,確保申報內容符合規定。對於不熟悉稅務規定的民眾,國稅局也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建議納稅人多加利用,避免因不瞭解規定而誤觸法網。

 

M觀點 隨著房地合一稅制實施日益成熟,國稅局的查核技術也越來越精進。納稅人應該誠實申報,切勿心存侥幸虛報成本費用,否則一旦被查獲,不僅要補稅加罰鍰,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得不償失。正確申報、合法節稅才是長久之計。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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