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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沙鹿女大生凶殺案 律師曝「這關鍵」凶嫌恐關5年就假釋
【賴傳媒 徐婕妤/綜合報導】台中沙鹿(16)日發生一起女大生凶殺命案,17歲駱姓少年持30公分長刀,猛砍21歲前女友顏姓女大生,導致顏女失血過多死亡,律師林智群表示,因為駱姓凶嫌未成年,因此按照法律規定得減刑,駱姓少年恐怕關5年就可以假釋出獄。
▲持刀殺人的駱姓凶嫌,犯案6小時後在彰化被警方逮捕,帶回清水分局偵訊。(圖/翻攝畫面)
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沙鹿發生情殺案,凶嫌17歲,刺了30幾刀。」肯定就是殺人罪,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林智群說,刑法第63條規定:「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因此遞減的結果,凶嫌只能判15年到20年,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刑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林智群指出,所以法官「得」減輕一次,如果有減刑,就是打對折,判7.5年到10年,或5年以上。但因為少年殺人手段兇殘,法官應該不會給他減那一次刑,所以最後應該是判15-20年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林智群判斷,如果駱姓少年是判10年,頂多關5年就可以申請假釋。